野外垂釣,釣魚人,您曾經在禁釣水域偷釣過嗎?
釣魚人,您曾經在禁釣水域偷釣過嗎?
我是「君威君臣」野外垂釣,今天給大家分享我和夫人禁釣被罰的親身經歷,希望大家別見笑!
記得是2O17年的3月7日,是個周末,我和夫人去重慶市黔江區阿蓬江灣塘段釣魚,當天早上下了中雨,原來我們知道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禁魚期不能夠釣魚,由於我前幾天路過該地段時看見很多釣友在釣,就認為是不是今年不禁釣了,所以,我夫人是在上班剛好那天休息我倆高高興興早上七點驅車前往釣點,當時下著小雨,後又是中雨,到釣點雨停了,沿途看到二位在釣,由於下雨,我們選點汽車可以到岸邊,釣一個大回水灣,下車到釣點只有20米,一到釣點我和夫人分別選了間距不到15米的地方打窩施釣開始了,沒有十分鐘,我倆分別釣到一些白條,剛釣了約1小時,我夫人處漂突然黑漂一打,5·4米竿立即彎得很,當初我夫人認為掛地球,幾秒後魚兒給他拔河,她叫我去支援,剛到她身邊主線3點零斷了,當時很後悔,初步估計是條上十斤左右的魚才能把主線拉斷,但是不知道是鯉魚還是草魚,因為我夫人用伊勢尼6號鉤,子線O.2大力馬線,餌料掛的一個蚯蚓一個商品餌,商品餌是老三樣,關鍵是拔河了,當初認為掛底松了下手,魚就在這時朝相反方向逃跑,形成拔河所致野外垂釣。這個是我夫人野釣跑魚第一大的。此事過了半小時,我倆共釣到二十來條白條。
大約上午11點左右野外垂釣,我倆還不知道身後來了三個人,魚政部門開的車停在我的車子後面,一來就叫我們立即把魚護裏的魚放了,我當即起身說可以,馬上放,並且馬上收竿,我就將魚護裏的魚全放了,魚政有一人馬上過來搶我的手竿和魚具,我夫人離我不遠也表示不釣了馬上收,那位魚政人員不講理,一直用手機給我倆拍攝,同時我也拿出手機反拍他們,並且說,你叫我放魚我放了,你叫不釣我也沒釣了馬上收竿,並且本人是首次而並不知道禁釣,我前些天包括今天也看見有人釣才釣的,我說他們沒有進行宣傳,原來沿河兩岸經常有宣傳車宣傳,我說你到我面前我還不知道。有個魚政搶我竿那人褲子全是泥巴,我一看估計是和其它釣友拉扯導致的,我馬上就說,執法要講文明,不能夠太野蠻執法,你褲子搞那麽多泥巴估計就是不文明導致的,今天我倆是配合你們的,並不是叫我們不釣我們繼續釣,叫我們倒魚馬上倒,你們搶竿行為要不得,這竿目前是我私人財產,你若要處罰是另外的事情,由於當時我考慮我夫人是公務員,萬一爆光不值,所以,另外魚政三個人中有個隊長走到我面前打和牌,叫我們去他車上登記一下,我說這個才叫文明執法,我不是不配合你們執法,我當時就講了,黔江不大,雖然我們不相識,也許今後天天會見面的。當時暫扣押我們一根竿和一個魚護,登記完畢後他們走了。
過了二天,我找了他們的主管部門領導給他們去電,說明情況,第一是初犯,叫他們看著辦,後來我去了魚政辦公室,那位很兇的工作員一見面就叫我李哥,不好意思,因為你已經登記上報了無法改了,必須罰50元,我說沒事,我交,我看到處罰單上填寫的是2O17年第一號,也就是說本人成為當年被罰第一人。然後退還了我的魚具,那名漁政人員要求我倆一定要去吃頓飯,他出錢消除我倆的矛盾。我說沒必要。現在我們之間還成為好朋友了。
上述所說的就是我們夫妻倆真實禁釣魚的經歷,其實當時認為沒有禁了導致的,如果知道不能釣,我倆肯定不會去釣的。希望各位釣友別見笑,同時禁魚期別偷著釣沒意思,釣魚本身就是一個心情要好才行的活動。釣友們,你們釣魚遇到過此類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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