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釣的海上安全你知多少?   一、安全釣魚,指為預防海上釣魚過程中,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保證良好的釣魚條件和活動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手段。

  安全釣魚的內容包括:製定海上釣魚活動保護法;建立安全組織管理和安全技術措施,定期進行必要的海上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等活動。安全釣魚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釣魚的原則是:安全為釣魚,釣魚必須安全。

  從事海上釣魚活動,屬於漁業安全管理組織的一部分,應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有秩序的活動。

  二、釣魚船只的管理及條件

  (一) 釣魚船同其他漁業船只一樣,要嚴格遵守安全法規和各種規章製度。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作業、航行和停泊,要服從港監、港務、和漁政、邊防的管理。

  (二) 按標準配備合格的職務船員,配齊各種證書、證件、信號燈和救生、消防、通訊、航海等設備儀器,保證正常有效的長期使用。

  (三) 組織好編隊,搞好搶險互助,航區,不超風等級出海航行作業。錨泊時,留足看船人員,做好防風準備。

  (四) 註意船只的安全檢查,發動機、油路、電路、排水系統、船體部分、推進器系統,出現問題,立即解決,絕不能留後患。

  (五) 及時收聽天氣預報,掌握未來的天氣變化,按照預報的範圍和時效,有針對性地采取必要的措施進行適時的海上活動。

  三、海上船只救生信號辦法及不安全事故

  (一) 救生信號:

  1、懸掛國際信號<NC> 表示遇難;

  2、在旗的上方或下方,懸掛一個圓球或類似的圓球,組成信號;

  3、用無線電話,發出求救要求;

  4、每隔一分鐘發出鳴笛,或其它信號;

  5、霧號設備連續發聲;

  6、船上點起燃火。

  (二) 救生辦法:

  1、 救生艇、筏;

  2、 救生圈或浮具;

  3、 救生衣;

  4、 拋救生繩。

  (三) 海上船只不安全事故:

  1、 船舶與船舶的碰撞;

  2、 觸礁;碰撞碼頭、航標、橋墩、鉆井平臺;

  3、 擱淺;指船舶擱置在淺灘受損;

  4、 風災;

  5、 火災;

  6、 失蹤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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