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2012升鐘湖釣魚大獎賽進入第2天,記者采訪了大賽總裁判長郝衛東,請他簡要解釋比賽最終成績是如何判定的?郝衛東就比賽規則中有關成績計算做了簡要的說明。

  在競賽規則中有關成績計算方法是這樣表述的:升鐘湖釣魚大獎賽分為十三個計分區,成績計算如下:1,采用倒計分方法,分區計分方式。有效魚獲必須包含兩類魚種,即A類:鰱魚、鱅魚;B類:除鰱鱅以外品種。若品種數達不到規定時,12尾有效魚內少計量兩尾。以計算成績的每隊釣獲的12尾最大魚的總重量(含不足12尾)為分區計分依據。2、各計分區計分排名第一的,列總成績排名1-13名的檔次;分區計分排名第二的,列總成績排名14-26名的檔次;分區計分排名第三的,列總成績排名27-30名的檔次;各檔次內排名時第一副本分為12尾有效魚總重量,再依次為12尾魚的單尾重;如果都相同,抽簽決定名次;取前30名。漁獲達不到兩類要求的,總成績排名時降一個檔次。單尾最重成績以各隊在比賽72小時內釣獲的最重一尾魚獲為依據。

  郝衛東解釋說:“本屆釣魚大獎賽規則中設定了12尾大有效魚獲必須包含兩類魚種,即A類:鰱魚、鱅魚和B類:除鰱鱅以外品種,在各隊A、B類魚都有斬獲的情況下正常計分排名。規則規定各隊在提交稱重的最大12尾魚中,最少要有1條規則中規定的不同分類魚獲”。

  “如果參賽隊只能提交A或B類單種類魚,那麼按規則改為提交最多10尾魚(即滿12尾減12尾中2尾最小的魚)參加計總重,然後再根據區內所有隊提交魚的總重量排列各分區隊的名次,即分區排名時僅以提交的符合規定的有效魚獲總重量排列各區內名次”。

  “在全部13個分區的第一名進行總排名時,其中僅提交A或B類單種類魚的隊將降級到分區評比的第二序列參加總重量的比對排名,以此類推即為降一檔”。

  本屆升鐘湖釣魚大獎賽為不間斷歷時72小時,比賽從9月23日10時開始,於9月26日10時結束。(保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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