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釣鯽把握四種關系
一、釣點“陰”與“陽”
“冬釣‘陽’”,是釣界前輩在四季垂釣中總結出的一句諺語,也是冬釣者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但實踐中,筆者認為:隆冬釣鯽的釣點選擇,只釣“陽”有些偏面,還要有辯證的“陰”“陽”之分才更科學,更有效。這裏所指的“陰”,是塘堰、水庫能背冷風,避霜霧的深彎處或岸邊有密集的竹林、大樹處。這些地方,在沒有太陽氣溫較低時,因受冷風侵襲的程度小,水溫反比“陽面”的水溫高,有利魚兒生存。
當然,若是有太陽,尤其是連續幾日晴好天氣的中午時分,釣點要選“陽”這是冬釣的起碼常識。不過,釣“陽”,還要講究一天中早晚釣深水,中午釣淺邊。這是因為:上午10點前陽光還未能使水溫上升;下午4點後隨著光照的減弱水溫又開始回落。這兩個時段,魚兒都棲息於深水,只有中午時分才會遊到淺水岸邊覓食,所以,要分時段選定深淺。但這時的“淺”,不能像春秋季那樣太淺、太近,至少要在離岸六七米,水深1.5~2米的水草邊或有樹樁、亂石的雜物旁下竿。
二、換窩“動”與“靜”
野釣,一般都習慣餵3~5個窩點,這很正常,也值得推廣,但在試釣換窩的時間差上,一定要把握好“動”與“靜”的關系,即:“換”還是“守”。對此,有人總結出一句俗話:“該換不換,時間完蛋,從早到晚,魚鱗不見。該守不守,東走西走,這窩那窩,一無所有。”
根據魚類在冬季少吃少動的特點,餵窩後,即使誘餌屬鮮色濃香型能刺激它的視覺和嗅覺,至少也要兩個小時它才能被誘進窩。這期間,釣友若沈不住氣,守上20~30分鐘見沒有魚訊就習慣性地頻繁換窩,結果,往往是人走魚來,難免空手而歸。但相反的情況,即一個窩子長時間沒有任何反應還一等再等的死守也是一種換窩上的失誤。
在實踐中,隆冬垂釣換窩時間的把握和方法是:當甲窩從撒餵到試釣兩個小時左右若還不見有任何反應,則可考慮換到同時撒餵了誘料的乙窩。在乙窩試釣30分鐘後也無魚訊時,再換到丙窩,如此往下,挨個試釣。當試出某個窩子有魚,即使是隔三差五才釣上一條,也最好莫再“移情別戀”。冬天畢竟是冬天,能釣有所獲,就算知足,再換窩,也不過如此,甚至不及。
三、誘餌“多”與“少”
誘餌的餵多餵少,釣界早有爭議,但至今不能形成共識。筆者認為,隆冬的誘餌,既在於餵料的多少,更在於香味的濃淡。
冬季,若是水面大,撒餵的誘料少,對魚的視覺沒有影響力;如果水面小,誘料撒餵得太多,尤其沒有找準魚兒棲息藏身處而它又少吃少動這就不僅顯得浪費,更在於沒有起到任何作用。特別註意不能在魚不咬鉤的情況下,頻繁地撒餵補窩,這樣,要是窩裏真的沒魚,餵得再多也無濟於事;要是有魚,它們就會“只揀落地桃,不摘樹上果了。”
在掌握了誘餌撒餵多少的同時,它的質量更是關鍵,要以鮮色和濃香誘餌來適應魚類冬季少吃少動的特點,刺激它們的視覺、嗅覺而引誘它攝食咬鉤。
四、提竿“輕”與“重”
鯽魚屬小型魚類,正因為它小,中鉤提竿時,往往被一些釣友忽略了釣點的深淺而習慣性地只輕輕一挑,使鉤並沒有刺進魚嘴,出現“一頓”而並未中魚的現象。
筆者以為,在提竿把握竿梢挑力輕重的那一瞬,要根據釣點深淺來確定,才能有效的避免拉裂或刺不進魚嘴而造成脫鉤跑魚。因為:釣點淺,漂水線短,在提竿帶線時,鉤線在水層中的切水水阻就小。這樣,即使竿梢挑力較輕,但傳動給魚鉤的“上提”穿刺仍然有力,因而鉤子容易刺進魚嘴。反之,要是釣點深,水線長,在提竿帶線時,釣線在水層中的切水水阻就大。要是提竿挑力太輕,就緩沖了釣線傳動給魚鉤“上提”穿刺力的強度,則使魚鉤難以刺進魚嘴而出現脫鉤跑魚。
所以,冬季垂釣,尤其在早晚釣深水時,提竿力度應當比中午釣淺水強一些,快一些,才能保證較高的中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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