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四川垂論潭釣魚俱樂部“寶飛龍杯”黃金聯賽總決賽章程
一、主辦單位:
四川省釣魚協會
成都市大邑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
成都市大邑縣王泗鎮人民政府
成都市大邑縣小河子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成都天弓漁具
二、承辦單位: 四川大邑縣垂論潭釣魚俱樂部
成都天弓漁具
三、比賽日期:2014年5月2日(星期五)
四、比賽地點:成都市大邑縣垂論潭釣魚基地
五、比賽項目:3.6米手竿釣對象魚(尾數)鯽魚
4.5米手竿釣混合魚(重量)鯽鯉草
六、比賽方法:比賽歷時一天、共四場每場70分鐘
七、寶飛龍杯總決賽獎項及獎金:
第一名: 獎杯. 獎金. 15000元(本賽場終身免費練竿)
第二名: 獎杯. 獎金. 8000元
第三名: 獎杯 獎金. 5000元
第四名: 證書. 獎金. 4000元
第五名: 證書. 獎金. 3000元
第六名: 證書. 獎金. 2000元
第七名: 證書. 獎金. 1000元
第八名: 證書. 獎金. 500元
第九名: 證書. 獎金. 500元
第十名: 證書. 獎金. 500元
第十一名至二十名:證書. 獎金. 300元
(為了給大家提供一個更好的競技環境,本賽場將嚴厲按照中釣協相關賽事規程,使運動員更好發揮競技水平,使之公平,公正,公開。希望各運動員遵守相關比賽規程,特此申明)。
八、比賽規則
1、運動員按規定時間到達賽場後,憑參賽證抽簽確定釣位。運動員在裁判員引導下分區按順序排隊入場,對號入位。
2、參賽運動員不得擅自更換釣位,比賽中運動員不得互通信息,比賽期間如需要離開釣位,須經分區裁判長批準。
3、餌料自備,嚴禁使用蟲餌、活餌、擬餌,禁用拉拉糊、果凍、麻團及其他有毒有害餌料,不得傳遞餌料。禁止毀窩、禁止雙鉤以外掛餌料垂釣。
4、參賽釣具按規定執行,可攜帶符合規定的備用竿一支。準許交替使用釣具,但不得兩支以上釣具同時下水垂釣。比賽前任何釣具不得入水。
5、比賽開始與結束均以信號發令為準。比賽一律自釣,自取,自存。比賽結束信號發出,應立即收竿,將鉤、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員計量,未入護的魚一律不計成績,不得將結束信號發出後的魚獲裝入魚護。未計量前,包括零魚獲者在內的所有運動員不準提動魚護,否則視為違規行為。統計魚獲量時其它運動員不得圍觀。成績經本人和相鄰釣手確認後方為有效。
6、比賽中禁止喧嘩,禁止在釣位上吸煙、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和發聲計時器及其它電動輔助設備。不得向賽池內潑水和亂丟臟物,每場比賽結束後運動員須將本釣位清理幹凈,離開釣位前必須將本場產生的所有廢棄物品投放到指定地點或容器內,否則視為違規行為。
7、手竿釣對象鯽魚尾數賽項目限用3.6米手竿一支(正負〈3cm);手竿釣混合魚總重量賽項目限用4.5米手竿一支(正負〈3cm);線總長度不得超過竿長0.3米,魚鉤1-2只,規格、拴法不限,必須使用無倒刺魚鉤。
8、運動員的垂釣區域以左右臨位的中心線為準,不得超出。手竿比賽垂釣點離岸距離必須超出竿長,越位抄魚不計成績。
9、比賽中不得有意錨魚、掛魚,故意造成魚類死傷。死魚一律不計成績,各種形式故意傷害魚體者視為違規行為。
10、比賽期間禁止換人,否則視為違規行為。
11、運動員須品行端正,文明垂釣,遵守賽場管理製度,尊重賽會組織人員的辛勤工作,聽從裁判員的現場指揮。
12、對違反上述規則的行為,分別采取下列處罰:
第一次罰加該場比賽成績3分,第二次取消該場比賽成績。運動員故意犯規並對他人比賽造成嚴重影響者,取消該項比賽成績。運動員作弊,弄虛作假,投放毒餌及其他有害魚類生存的物質,幹擾他人比賽,不服從裁判,無理取鬧及其他嚴重違規行為者,經總裁判長批準,取消比賽成績。為公平、公正比賽,每場比賽不定時抽檢運動員的竿長、線長及餌料。如有違規者按相關規則處法。
九、比賽未盡事宜,比賽前以補充說明為準。
十、報名辦法:總決賽只接受現場交錢報名,參賽費300元/人,以收到錢為準,不接受電話報名或口頭報名;凡是入圍了總決賽的選手,若在總決賽前未交過錢報名總決賽,則視為主動放棄總決賽資格;因選手棄權而空出的名額將對外招收來填充。名額有限,請盡快報名總決賽,此後不再告之。
報名地點:大邑縣垂論潭釣魚俱樂部 張應貴 13518120101
成都天弓漁具 鄧世強 028—86920838 13980772518
十一、特別免責聲明:
凡報名參加本次比賽者,均視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人;鑒於戶外競技釣魚活動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風險,賽事組織方不對本次活動組織原因所致的個人意外事故負責,參與者必須自行評估本次活動存在的個人意外事故的客觀因素,風險自負。敬請所有參賽運動員請提前自行辦理個人意外事故保險事宜。
路線:成溫邛高速大邑南站下左轉,往花水灣方向第四個紅綠燈口左轉200米到達釣場。
都市大邑縣垂論潭釣魚俱樂部
成都天弓中勝釣魚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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