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主辦單位:桐鄉暢想園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2、比賽地點:桐鄉暢想園農莊(海華村委後400米)
      3、比賽時間:2014年5月3日星期天。
二、參賽人員:身體狀況良好者、喜愛釣魚運動的釣友均可參賽。報名人數:不限。(120人以內先釣小鯽魚再釣大鯽魚,超出120人兩個塘同時釣)
三、比賽項目為手竿釣小鯽魚兩場,大鯽魚兩場,以個人成績累計計算總成績。具體見下:
1、手竿3.6米釣小鯽魚兩場,每場70 分鐘,按尾數計算成績;
2、手竿3.6米釣大鯽魚兩場,每場80分鐘,按重量計成績,有效魚種鯽魚。
註:在比賽期間當天塘內所釣到的甲魚可以全部帶走。
四、錄取名次、獎勵辦法按照個人總成績名次進行獎勵:
                第四屆“暢想杯”釣魚比賽獎金
名次
獎金(總報名費-20%)×相應比例
獎杯、證書
 
比例
金額(四舍五入收為整百)
第一名
30%
10000
獎杯+證書
第二名
10%
3000
獎杯+證書
第三名
6.00%
2000
獎杯+證書
第四名
2.50%
800
獎牌
第五名
1.60%
500
獎牌
第六名
1.60%
500
獎牌
第七名
1.60%
500
獎牌
第八名
1.60%
500
獎牌
第九名
1.60%
500
獎牌
第十名
1.60%
500
獎牌
第十一到二十名
1.30%
400
獎牌
第二十一到三十名
1.00%
300
獎牌
第三十一到五十二名
0.50%
200
獎牌
第五十三到七十名
0.30%
100
獎牌

說明:以上費用是按200人做出測算,人員增加名次順延,總報名費的20%作為比賽當天塘費餐費、水費和獎杯、獎牌等費用,剩余的報名費全部作為獎金發放。 
備註:獲得現金獎勵的釣友請按國家有關規定,到當地稅務部門交納個人所得稅。
五、報名費用:每人參賽費200元整(含比賽當天精美中餐及飲用水),報名費一經交納不予退還,參賽運動員往返旅費一律自理。
六、本次比賽報名地點、電話、聯系人及匯款賬號
1、桐鄉市暢想園農莊 (桐鄉市大麻鎮海華村委後400米)
李萍 0573-80899778    13588735320  中國農業銀行杭州九堡之行:9559980320172274419 李萍
  各地選手匯款後請立即電話聯系報名處,並保留好匯款單據,到農莊後憑匯款單據辦理相關參賽手續。
七、報名時間截止到2014年5月3日早上6點,釣友參賽資格以交納報名費為準。
八、運動員保險事宜及運動員人身安全事宜特別強調如下:參賽運動員自行辦理比賽期間的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事故保險。
1、身體狀況不佳人員故意隱瞞並參加比賽,如發生任何意外情況(突發暈厥、心臟病、心腦血管病癥等)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與本賽事主辦方無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風險。
2、運動員在比賽過程中因自身操作發生意外情況(嗆水、刀具劃傷、釣具傷害等)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與本賽事主辦方和承辦方無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風險。
九、比賽規則:
1、比賽日當天早上7點30分到達比賽場地,運動員到達賽場開始檢錄,憑參賽證按統一安排順序抽簽確定釣位。運動員在裁判員引導下分區按順序入場,對號入位。比賽開始後,遲到者一律按棄權處理。
2、參賽運動員不得擅自更換釣位,比賽中運動員不得互通信息,比賽中如需要離開釣位,須經分區裁判長批準。
3、比賽中,禁止使用果凍、活餌、刮刮糊、米糊、紅蟲、有毒害釣餌,二次以上粘(zhan)粘(nian),如有發現將取消比賽資格。
4、比賽中,不得在比賽過程中交換餌料,不得鉛墜上掛拋餌料打窩,比賽前任何釣具不得入水。
5、比賽開始與結束均以裁判長信號發令為準。比賽一律自釣,自取,自存。比賽結束信號發出,應立即收竿,將鉤、漂提出水面,未入護的魚一律不計成績,不得將結束信號發出後的魚獲裝入魚護,否則視違規行為,等候裁判員計量記錄。未計量前,不準提動魚護。
6、比賽中禁止喧嘩,不得亂丟臟物,在釣位上,不得使用發聲計時器。每場比賽結束後運動員須將本釣位清理幹凈。
7、釣鯽魚比賽限用3.6米手竿一支,線總長度不得超過竿長正負0.3米,魚漂長度不能超過0.5米,魚鉤1至2只,規格不限,但必須使用無倒刺魚鉤,比賽中每場比賽開始前或者結束後裁判員可隨時檢驗參賽選手的釣竿及線組是否符合規定,違犯此條者取消比賽成績。
8、運動員的垂釣區域以左右臨位的中心線為準,不得超出,垂釣點離岸距離必須超出竿長,如失手超內應主動收回重新拋投。
9、必須立漂垂釣。
10、每場比賽分別以尾數或重量計分。
11、死魚一律不計成績,故意傷害魚體者視違規行為。
12、將魚溜入相臨釣位釣點視違規行為。
13、比賽期間禁止換人,違犯此條者取消比賽成績。
14、處罰規定:
對違規運動員按下列條款處罰,同一場次第二次違規時取消該場比賽成績,有意作弊或采取不正當手段幹擾比賽正常進行者取消比賽資格。不服從裁判、無理取鬧者、嚴重違規者,直接取消比賽資格。
(1)私自調換釣位簽號者,取消本場比賽資格。
(2)運動員釣具不符合規定,罰當場比賽成績3分,改正後方能繼續參賽。
(3)非比賽時間有意使線組入水者,罰當場比賽成績3分。
(4)釣餌不符合本場比賽要求或在賽中串餌者可處以罰當場成績3分直至取消比賽資格的處理。
(5)以不正當的方式向賽池水中拋放誘餌者取消當場比賽資格。
(6)未經批準私自離開釣位者,罰當場比賽成績3分。
(7)比賽中,魚獲若不慎掉在護外,應立即撿起入護,否則該魚獲無效,同時罰當場比賽成績3分。比賽結束信號發出後,再將魚獲入護者,除將該魚獲拿出外,罰當場比賽成績3分。
(8)不隨區統一入場或換位者,罰下場比賽成績3分。
(9)比賽進行中,運動員大聲喧嘩,將廢棄餌料等垃圾亂丟亂扔,罰加當場比賽成績3分。
(10)故意傷害魚類,罰當場比賽成績3分。故意錨魚,掛魚直接取消比賽資格。
(11)故意越位抄魚或遛魚影響他人垂釣的,罰當場比賽成績3分,直至取消比賽成績。
(12)運動員其它違反比賽規則行為,第一次予以口頭警告,第二次罰該場比賽成績3分,第三次取消該場比賽成績。
15、成績計算方法
(1)個人名次以運動員四場積分之和排定,總積分少者領先。如總積分相同,第一副本分為個人單項積分,第二副本分為鯽魚總尾數,再以大鯽魚總重量依次區別先後排名,都相同時,以抽簽決定名次。
(2)每場計分方法:以尾數或總重量最多者為1分、次之2分以此類推。
16、對裁判員及工作人員要求:
(1)裁判員及工作人員賽前應認真學習比賽規程及比賽規則並接受相關培訓,根據規則對賽場的水情、魚情、地形、釣位設置、安全工作等進行檢查落實:整個比賽過程中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廉公裁決,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比賽順利進行。
(2)使用比賽成績單記錄成績時,應有參賽運動員、記錄裁判員、裁判員在場唱數、唱計,字跡要清楚需運動員簽字方可生效,出現疑問當場核實,過後不予更改。
(3)總裁判長負責比賽現場的組織、指揮調動、發令和裁判工作。
十、註意事項:
1、公平競爭,不得通過其他不正當方式贏得比賽。
2、比賽風雨無阻,請帶雨具、保暖衣物,以及應急藥品;
3、漁具、餌料均自備,請參賽者按時參賽;
4、禁止使用蟲餌、活餌、有毒害釣餌。
5、禁止向池內扔煙頭、臟東西、吐痰、潑水,禁止將廢棄釣餌、廢棄餌袋等丟棄。
6、個人物品擺放整齊,距岸邊保持一定距離,以免不慎物品落入水中。
十一、申訴及仲裁
參賽運動員如對裁判的裁決有異議,可在比賽成績公布後半小時內提出申訴。
十二、本規則由主辦方擁有最終解釋權。
                                                                               浙江桐鄉暢想園農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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