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釣魚活動歷史悠久的還有另一個主要釣具—釣魚竿。釣魚竿是手臂的延長,使用釣魚竿本身就說明人類文明的進步。我們的祖先一開始用蘆葦、樹枝、竹子等做釣魚竿,試驗下來,竹子最好,質輕、修長、牢固、有彈性,於是2000多年來,以竹做釣魚竿已是絕大多數釣者的最好工具。竹有選擇,單根獨龍竿要火熏,多節竿要截、削、包、漆,許多竹製釣魚竿不僅是釣魚的實用品,也成了體現娛樂文明的工藝品。早在漢代,班固的《西都賦》中就有“榆文竿,出比目”的描寫。文者,紋飾也。即竹製釣魚竿上漆或刻了美麗的花紋。到了唐代,我國出現了釣車輪竿,即今日的拋竿(又稱海竿)。唐代詩人陸龜蒙在《漁具·釣本篇》中寫道:“得樂湖海誌,不厭華舟子。月中拋一聲,驚起灘上鳥。心將潭底測,手把波之裊。何處覓奔車,平波今渺渺。”明代版畫《子陵釣圖》和《桃花磯》等,皆在竿子的中間裝一個四齒圓輪,所繞線不多,而明代的版畫《釣鱉》圖中釣者手中的輪竿,已和今天的拋竿相差無幾—輪子裝在竿後手柄上,不同的只是今天的放線器有搖柄,而《釣鱉》圖中的那個輪子由六齒構成,用手指撥六齒而已。而這種古老的釣車,在今天還沒有絕跡,在江南廣大農村中,如江蘇的宜興、溧陽、溧水,安徽的巢湖、含山、宣州、徑縣,浙江的桐廬、義烏、麗水等地,不少釣者還在用,甚至在釣魚比賽中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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