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調標調的是什麽? 自從“剩余浮力”這詞兒問世以來,“理論界”好象就從沒消停過,圍繞它所引起的爭論此起彼伏,沒完沒了。這幾年,報刊媒體或網絡假如悶了,拿它出來磕打磕打,準能熱鬧一陣,披掛上陣的各路好手絕對踴躍。在“池釣界”,“剩余浮力”的名聲,恐怕算得上“爭議之最”了。但議來議去卻仍是結論渺茫,甚至越議越懸!致使有些實戰派釣友幹脆判它個化為烏有、故弄玄虛的罪名,*了………


所以,“標題題目”興許關乎俺這破文章的命運,弄不好“內容”會被標題題目牽連冷遇,冤!


盡管“剩余浮力”招牌不太討人喜歡,然而有人卻以為:浮標調來調去還真離不開“剩余浮力”,您信嗎?


剩余浮力題目,長期以來之所以觀點難一,久爭不下,我覺得主要有兩方面原因。


一方面:是剩余浮力的定義!最早巨匠們創出“剩余浮力”這個新名詞兒時,意義所指是一支浮標的先天固有承載力,也就是大家習慣所稱的浮標“浮力”。後來,“調目剩余浮力”和所謂“釣目剩余浮力”等引申概念接踵產生!大家想一想:一個“剩余浮力”名詞兒,同時可指三個不同概念,若在一篇文章中交相泛起,而又不予詳細前置說明的情況下,能幸免不暈的讀者有幾個?


第二方面:後來引申出的,經無數釣友體會至今的“調釣剩余浮力”概念,實際上具有靜態和動態雙重內容和意義,而以往則把它們混為一談!造成公說公有理,婆死活不能從!由於倆人說的根本不是一碼事!


一、靜態剩余載力


有人說,釣魚人運用的不是阿基米德浮力定理,這話肯定有人反對……


1、剩余浮力最初的造詞“意義”


把鉛皮直接裹在標腳上直至標尾平水即將下沈,忽略鉛皮體積的排水浮力不提,則鉛皮的重量即可稱作這支浮標的“承載力”,其大小=全浮力-浮標自重。


也許有人懷疑,承載力是不是浮力呢?當然是嘍!任何比重輕於水的“浮體”都具有水上或水中承載力。就像輪船的承載力是水的浮力作用結果一樣,浮標的承載力也是水對浮標所產生的浮力、除平衡本身重力之外的“余量”。
假如我沒領會錯的話,巨匠們最初創造“剩余浮力”這個新名詞時,其部門意義就是指浮標的“承載力”大小。實在說白了,它無非是釣魚人平時掛嘴邊上的浮標“浮力”而已。如“中空標比實體標浮力大”,誰都明白說的是什麽。這“粗線條”的日常習慣用語,固然有點不太符合科學定義,但長期以來大家商定俗成,倒也息事寧人,況社會上也統統是這個叫法……


相反,如果有人平時說話改成這樣:“大號標比小號標剩余浮力大”,或“兩支標沒入水之前,就有不同的剩余浮力”,我看多數人要暈!尤其是那些愛較真的知識形釣友或專家們,免不了會問:按阿氏定律來說,浮力,是水給浮標的,浸入多少獲得多少。沒下水,何來剩余?


承載力,屬浮標本身因材質密度、體積不同的先天能力表述詞,且與浮力概念不相矛盾,即可用來表示一支浮標的總承載量大小,如:“這只標的承載力比那支標大1克”;又可泛指浮標的承載能力,如:“中空標比實體標承載力大”等。


在“調釣剩余浮力”概念已逐漸被大家熟悉、運用的今天,若仍按巨匠意圖,非把浮標的固有水中承載力也強稱“剩余浮力”,解釋起來會相稱矛盾!況一詞多用,尤其不妥!我看不如還“浮力”或“承載力”本來面目比較好……有時候,通俗也是真理。


2、調目剩余浮力
浮標經釣組懸浮配重後調在一定目數上,就浮標的未完全入水而言,大家習慣稱它為“調目剩余浮力”,其靜態大小假如需要衡量的話,應即是浮標的剩余載力,也就是水上剩余標尾的純體積排水(重)量。


同前提的軟硬尾兩支浮標,甚至還可引申到標身體積不同、承載力不同的任意浮標,只要標尾直徑、體積相同,又調在統一目數上,其靜態“剩余載力”都相等!剩余加鉛量相等,載餌能力也相等!即:同調目時硬尾標加定量的鉛假如下沈1目,那軟尾標加同樣的鉛也應下沈1目,大標下沈1目,小標也下沈1目,沒有區別!因軟硬標尾密度不同所造成的重力差、或因兩標大小不同所造成的承載力差,實在已在致使兩系統達到同調目平衡時的不同鉛皮配重上提前“找補”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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