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島開車到泰安遊玩,途經淄博時看到一處水庫,就把車隨意停在高速路上玩起了垂釣。9日,該駕駛人因高速路違法停車,被山東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沂源大隊罰款200元,扣6分。

9日上午10時許,山東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警支隊沂源大隊民警巡邏時,發現轄區田莊水庫大橋上有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路邊,開著右側車門,既沒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又沒有擺放故障警示牌,民警立即停車查看。只見一名男子拿著釣竿坐在副駕駛位上垂釣。民警趕緊製止了這一危險行為,經詢問,這位垂釣者劉某是該車駕駛人,也是一名釣魚發燒友,從青島驅車到泰安遊玩,行駛至此看到橋下水庫邊上有人釣魚,一時來了興致便停車拿根釣竿掛上釣餌就甩下去碰碰運氣,沒想魚沒等來卻等來了交警。

民警告訴劉某,高速公路違法停車是非常危險的,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隨後對劉某的違法停車行為依法罰款200元、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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