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執法局上溪大隊根據群眾舉報,依法查處了兩起使用“高壓電瓶”非法捕魚案件。

“高壓電瓶”釋放的瞬間電量可以電倒一頭牛,小魚一般當時就被電死,被電暈後的大魚如果能活下來,也大多喪失了繁殖能力。

春季是魚類繁殖生長的關鍵季節,采用電擊、電網等方法進行捕撈,將會導致生態環境遭到破壞,還間接對水體質量產生不良影響。上溪大隊一方面抽調力量進行晝夜巡查,另一方面暢通群眾監督舉報渠道,一旦接到群眾舉報,將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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