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梧州市漁政開出了近年來本市最大的一張行政處罰單:對珠江禁漁期在桂江河面抓獲的唐某等三名非法電魚者,處以6000元罰款,並沒收唐某全部電魚工具。
4月1日至6月1日為珠江禁漁期,廣西梧州市西江、潯江和桂江在此範圍。4月2日20點,藤縣藤州鎮居民唐某與妻子瞿某、同夥何某一起,到桂江蓮花大橋下遊的河口碼頭江面違法電魚。僅20分鐘後,唐某等三人就被巡查路過的市禁漁聯合執法隊逮個正著,當場暫扣鋼質機動船一艘,電瓶一塊,升壓器一臺,以及重0.6公斤左右的小魚。4月7日,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對唐某等三人違法電魚者作出行政處罰6000元。在事實面前,唐某承認了錯誤,並繳納了罰款。
據了解,目前,廣西梧州市已成立由漁業、公安、工商、海事、環保、水利等部門組成的禁漁聯合執法隊伍,不定時地巡查禁漁水域,打擊非法捕魚、電炸毒魚的行為。漁政執法部門表示,市民如發現江河上有違法捕撈行為,可立即向相關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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