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今年內陸水域規模最大的打擊非法捕撈聯合執法行動於昨起展開,市農委、市公安局等7家單位和相關區縣出動漁政船、公安執法艇、海事執法艇等聯合打擊電捕魚,取締非法網具等。記者從聯合執法行動中了解到,目前內陸水域已有5起案件進入刑事追究程序,分別來自松江、奉賢等區,這是上海市違法捕魚案首次進入刑事追究程序。
昨天,記者跟隨執法船從閔行閔浦二橋出發,順黃浦江而下,沿途不時發現有人員違法捕魚。執法船行至老閘港,兩名中年男子正在岸邊堂而皇之地進行電捕魚,記者了解到,兩名違法人員來自安徽,違法捕魚僅僅是想改善夥食。他們使用的電捕魚工具由電瓶、變頻器和圓形網具組成,電瓶發出的電通過變頻器可將電壓從12伏上升至7800伏。而一旁的水桶裏,已有20多條被捕撈的小魚。
奉賢水上派出所負責人表示,電捕魚直接危害捕魚人員的生命,全市每年約有數十人死於電捕魚。
漁政部門負責人昨日透露,目前正在推進將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也就是說,違法捕撈不但要受到行政處罰,如果觸犯刑法,還要“吃官司”。據了解,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罰金。最高檢、公安部的相關規定明確,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有規定情形的,將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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