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河作為煙臺的母親河,多年以來,卻經常出現用電捕魚的人,相關部門也一直承諾加大執法力度,而夾河電魚的情況卻一直沒有消除。昨日上午,有市民反映,夾河橋上又來了一批猖狂的電魚者。
4個皮筏艇漂流夾河
市民王先生居住在福山區,昨日一早沿著河濱路散步,隔著很遠看到了夾河上的小皮筏艇。“是電魚?”王先生在夾河上經常能看到電魚的,執法部門雖然來檢查過,但依然沒有根除電魚者的蹤跡。市民對此也“見怪不怪”,然而這次讓王先生感到氣憤的是,夾河上竟然有4個小皮筏艇,利用工具電魚。
“這真是太猖狂了!”王先生稱,平時夾河上也有電魚的,頂多一兩個人,趁著天還沒亮就過來。這些捕魚者竟然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張膽地在夾河上電魚。王先生一直在岸邊散步,觀察著這些人的行動。捕魚者捕上來的大多都是一些鯽魚和鯉魚,魚的個頭並不是很大,讓人看了很是心疼。一直到上午9點多,這些人才慢慢上岸離開,期間並沒有執法部門前去查處。
王先生稱,平時會有一兩家在夾河上電魚,每逢周末的時候,這些電魚者就跟商量好了一樣,一起來到夾河上,而且一直到上午9、10點鐘才離去,絲毫不在意別人的眼光,可謂膽大妄為。
管理牽扯多部門
國家《漁業法》中明確規定,使用電網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的,可根據情節進行不同程度的罰款和處罰。既然有法可依,而且電捕魚危害極大,管理部門為何不嚴厲打擊?管理難度又在哪?
記者得知,目前夾河的管理部門屬於夾河管理處。然而夾河管理處並沒有執法權力。說起電魚的行為,夾河管理處的工作人員也很頭疼,“我們沒有執法權,有時候看到電魚的,只能勸阻。”工作人員介紹。
隨後記者找到了具有執法權的漁政部門。據漁政部門工作人員介紹,他們的主要工作還是在海上,對於河道管理,他們也經常下去檢查,但同時也存在一定難度。“電捕魚的流動性比較強,沒有固定時間。有時候我們到現場後,電捕魚的人已經走了,而且河道屬於內水,無法行船,就連摩托艇都很難行駛。”工作人員稱。
據了解,夾河流域較長,涉及了萊山區、福山區、芝罘區、開發區等多個區,點多線長,管理單位較多,有時捕魚者一下從芝罘區跨越到開發區,當地執法部門還不能越區執法。因此給管理部門執法也帶來了很大難度。
市民期待聯合執法
夾河電魚的情況如何根治?除了管理部門盡職盡責之外,市民也希望能有多個部門聯合執法,對捕魚者進行打擊。
“不用說每周一次,就是一個月能來檢查一次,這些電魚者就不會這麼猖狂。”市民王先生稱,現在許多電魚者警惕性較高,經常與執法人員打遊擊站,往往是執法人員在河西邊檢查,捕魚者就跑到河東上岸,如果每個管理部門都能聯合到一起進行檢查,會很容易抓到這些捕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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