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陽朔普益鄉栗木水庫承包者唐某擅自在水庫裏電魚,被聞訊而來的上百名村民製止,並報派出所妥善處置,避免了惡性電魚事件的發生,維護了當地的生態環境和村民的合法權益。
 
    栗木水庫位於古樂村委與上遊村委交界處,四周群山連綿綠樹環繞,主要靠雨水補給儲存,水質清澈見底。該水庫還是地處下遊的古樂、上觀、勇村等村委的農業生產生活用水的直接水源。
 
    為發揮水庫的經濟效益,近年來,縣相關部門將該水庫水面承包給了村民唐某發展漁業養殖。經過唐某的管護,所養魚兒肥大味鮮,唐某盤算將水庫裏的魚打撈上來賣掉。由於水庫水面面積寬,而且水較深,不方便下水庫裏撒網打撈。為圖方便,唐某想出了一個“好”辦法:直接使用電魚機來電!
 
    11月5日傍晚6點,唐某未經漁政部門的審批,撐著幾根竹子拼成的竹筏,扛著大功率電魚機,依次繞著水庫劃行,意將水庫裏的魚趕到一個集中區,然後撒網集中捕撈。
 
    “唐某這樣電魚不行啵,這麼大功率的電魚機不僅可以把水庫裏大大小小的魚蝦電死,還會電死其他生物,腐爛的屍體會影響水的質量和周邊村的環境,到時候這些受汙染的水流到各個村,那就糟糕了。”唐某正在電魚時,在水庫附近勞作的村民們議論紛紛,要求唐某停止電魚。
 
    “水面太寬,只用人工撒網捕撈,效率太低,一天都撈不到多少斤,如果我不加緊捕撈,接下去就是枯水期了,我的魚不趁早打撈上來,損失就大了。”當村民們紛紛指責唐某電魚時,唐某辯解道。
 
    “這是我自己養的魚,我想怎麼捕撈這是我的權利,小個的電死了,也是我的損失,與你們也沒關系啊,怎麼不可以電呢?”唐某一邊與村民爭執,一邊捕撈,全然不顧村民的強烈反對。
 
    “對於水庫養魚的事情,我們村民也有約定:在水源處可以自然繁殖養殖,但不可以投入各種餌料餵養,同時,更加不可以用電魚機的方式捕魚,這樣做也是為了保持水源的清潔和生態的平衡。”在一旁做雙方思想工作的古樂村委主任韋新傑說。
 
    眼看幾個村民阻止不成,在場的村民就電話通知其他村民前來論理。聽到自己的水源將要受到汙染,近100名村民放下手中的活往水庫裏趕,大家你一言,我一語,唐某還是一意孤行。
 
    晚上10:00,栗木水庫已是一片黑暗,不時傳來村民的爭執聲,聞訊而來的鄉政府幹部和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分別找到唐某和部分村民代表進行說服教育。
 
    “法律明確規定電魚非法,在自己承包的水域內也不可以使用禁用的漁具,你不僅要合法捕魚,而且不能汙染水源。”鄉政府幹部根據清潔水源的要求及嚴禁電魚的相關法律法規,給唐某作了批評教育,並收繳了唐某的電魚機,村民心中的石頭也終於落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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