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各種臺釣調漂理論和方法,許多釣友特別是意不在魚和釣而不工的休閑釣友,總感有些無所適從,希望有一個簡便有效的判別方法,以便擇出一種較為正確的調漂信奉。有沒有這樣的方法呢?有。這就是以靈敏度定性比較規則為依據的概略判定方法。

  一、從靈敏度的分析現狀說起

  調漂的實質是對釣系靈敏度進行比較和選取,比較是選取的前提。比較有定量比較和定性比較之分。“7米竿比5米竿長2米”,是定量比較;“釣二目比釣三目靈敏”,是定性比較。顯然,定量比較更準確、更方便。但是定量比較有個前提條件,就是比較對象必須有能用其他可測量表示的定義式。無此定義者,只能進行定性比較,而靈敏度恰是“無此定義者”之一。

  二、靈敏度定性比較規則探討

  沒有規矩無以成方圓。像釣魚比賽沒有規則不行一樣,靈敏度的定性比較也必須明確和遵守其相應的規則,才能保證比較結果的準確一致。我認為,定性比較規則的內容至少應包括以下四條:

  1.比較對象必須同屬一個系統,即比較的釣系靈敏度,必須是同一釣系的靈敏度;

  2.比較必須有同一個參照標準,即必須以該釣系的某一靈敏度點為同一的比較標準;

  3.和定量比較一樣,探討一個受多種變量影響的系統參數(比如釣系靈敏度)與其一個變量(如水線長度)的對應關系時,必須固定其他變量(如漂、墜、鉤、餌),即只能有一個變量,否則無直接的對應關系;

  4.為保證比較結果的相對正確性,比較對象及其變量都必須限定在同一範圍內。

  簡言之,同一釣系、同一標準、同一範圍和唯一變量是釣系靈敏度定性比較必須遵守的規則四內容。依此無需做過細分析即可概略地判定調漂理論和方法的正誤。

  三、調漂理論和方法的正誤例析

  1.關於臺釣調漂新說(見《中國釣魚》1999年第四期第24頁)

  新說認為:掛餌釣系在半水中調墜定出靈敏極限點A的目數,並以此為比較標準。雙餌完全落地時,釣目D所對應的釣系靈敏度為遲鈍極限點,AD間為有效靈敏度釣目段。在這樣的既定釣系中調水線改變釣目,則有以下規律可循:釣目自A至D逐點變化,靈敏度隨之依次遞降。

  顯而易見,調目、釣目和比較的靈敏度均屬同一既定釣系,比較的標準為同一的A點,在表述靈敏度變化時只有一個變量(釣目),目數和靈敏度均在AD之間。故新說符合規則四要求,總體上是正確可信的。

  但是,我們也應當看到,以靜態下的釣目為標誌,判定釣系的動態參數——靈敏度,是一種間接判定,而靈敏度的準確判定,還有賴臺釣動態分析的結果。但在目前只能以釣目為判定標誌的認識階段上,新說的結論仍是最合理的一種,這也說明新說亦需進一步完善。

  2.關於舊說原理

  所謂舊說原理是:調的目數越多越靈敏,釣的目數越少越靈敏。確切地說就是“在無餌釣組中半水調墜改變調目,則調的目數越多,有餌釣系的靈敏度越高;之後在有餌釣系中調水線長度改變釣目,則釣的目數越少,釣系的靈敏度越高。

  不難看出,①比較對象靈敏度隨兩個變量(墜和釣目)的變化而變化。變量不惟一。②調、釣目數和靈敏度均沒有範圍限定,即範圍不同一。③整個原理表述中,沒有比較標準,即標準不同一。④雖然其靈敏的本意是指釣系靈敏度,但是從本質上講,在釣組中調墜,其調目只能與無餌釣組的靈敏度有對應關系。在有餌釣系中調整釣目,釣目只能與釣系靈敏度有對應關系。釣組靈敏度與釣系靈敏度,既不相同、可比,也不屬同一釣系。故其兩個“靈敏”不屬同一釣系。這就是說,舊說原理全面違背了規則四內容,至使其靈鈍表述虛而不實,混亂不清,再無確切的比較可言。

  是不是這樣的呢?“調的目數增加或減少與釣的目數增加或減少是相消相成的。”“如果一個靈,一個鈍,效果就會互相抵消,以至效果低甚至沒效果。”這段精彩的舊說否定,恰與舊說原理同出一文,且無一字之隔(見《中國釣魚》1994年第11期第22頁)。可見舊說原理在提出時就難自圓其說。以其昏昏又怎能使人昭昭呢?

  3.關於調四釣二方法

  調四釣二是舊說原理的基礎,其釣系不同一、標準不同一、變量不唯一的弊端與舊說一樣,也是違背規則要求的。故其無法準確一致地進行靈鈍判定。

  但是,調四釣二又是一種具體的調漂方法,不存在目數無限製的問題,相反調四目和釣二目都是確定的。另外,在當時的實釣中,餌的大小也是有製約的。資料表明,當時對餌的要求大體在一餌壓沈1~2目左右。這兩點實際限製,盡管不能改變調四釣二違背規則、靈鈍不清的實質,但卻使釣二目時的釣系靈敏度,總能大體保持在較高的範圍段上。如一餌壓沈1目時,釣二實為釣A1;一餌壓沈2目時,實為釣B2,即使一餌壓沈2目以上時,釣二也能使靈敏度處於相應的(C—2)目位置點上。就是說,釣系總能處於A~(C—2)目的高中靈敏度區段上。正是這一實效性,使臺釣的高靈敏度優勢得到了較好的發揮。在臺釣初期使我們由此迅速地認識和果斷地選擇了臺釣,並創造了臺釣的十年輝煌史,為之後的臺釣發展奠定了基礎。在這一點上,不可將調四釣二與舊說原理同日而語。

  因此,我們既不能因其特定條件下有一定的實效性而固守其調釣分離的弊端,也不能因其靈鈍無法說清而否定它的歷史作用和一定的實用性。在操作上,調四釣二具有簡便明確的優點,這是我們探討新法中應當繼承的。

  在實釣中如何對待調四釣二呢?我認為,對休閑釣友來說,只要把握餌的大小和定墜後只改變釣目調整靈敏度,維持原來的習慣,仍采用調四釣二方法也未嘗不可。婁然最好是換用正確的調漂方法。但對分秒必爭、每魚必得的競技釣友來說,則必須棄而采用更為準確、迅捷的調漂新法,以免比賽中喪失時間名落孫山。

申明:本站發佈所有文章、圖片資源内容,如無特殊説明或標注,均爲采集或轉發網絡資源。如若本站所發之内容侵犯了原著者或所有權主體的合法權益,可聯絡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