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一大早,一名挑著惡臭氣味擔子的中年婦女,在乘262路公交車時,被司機中途請下了車。她一怒之下,掄起扁擔砸了公交車前車門的玻璃。後經警方調解,這名女子賠了200元。

  砸公交,這樣的事肯定不對。但是,公交司機該不該拒絕這名女乘客?一般情況下,公交司機在遇到什麼情況下,才能拒絕乘客?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當時,這輛262路公交車行駛在婁江中路葑亭大道口,上來一名中年婦女,她的肩上挑著兩桶類似魚內臟的東西,像是從魚市裏撿來的垃圾,散發著陣陣臭氣。她上車後,車上的很多乘客紛紛掩鼻。考慮到其他乘客難以忍受,公交車司機讓她從前門下了車。被趕下車,女子火了,趁著公交車還沒有啟動,她拿起扁擔,砸向公交車前門玻璃。這下子,公交車無法開了,車上乘客從後門下了車,等待下一班車。司機當場報了警,經過調解,她支付了200元賠償金。

  究竟哪些物品不能帶上公交車?在《蘇州市公共汽車乘車規則》中有相關規定:“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及管製刀具乘車;不得攜帶牧畜、汙臟物品及有礙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乘車。”市區一家公交公司的相關負責人介紹,這些規定比較籠統。其實,危險品包括很多種物品,比如汽油、柴油、酒精等易燃品,煙花爆竹、炸藥、雷管、煤氣罐、氧氣瓶、丁烷氣體等易爆品,都不能帶上車。此外,兩斤以上高度白酒和打火機、發膠、氣霧殺蟲劑、指甲油等壓縮性氣體也具有危險性,不能攜帶乘車。乘客還可以自行查看攜帶的物品,如果外包裝上有“危險品”標誌,也嚴禁攜帶上車。如果攜帶寵物,也不能乘公交車。

  那麼,262路公交車司機該不該拒絕那名女乘客呢?記者昨天聯系到了這條公交線路所在公交公司相關分公司的一位負責人。據介紹,除了《蘇州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明令禁止攜帶的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外,平時司機對於乘客攜帶其他物品,通常只能進行勸說,無權將其趕至車外。但是,這次確實是影響到了其他乘客,所以司機拒絕她乘車。

  一旦遇上攜帶違禁品的乘客強行上車,公交司機該怎麼辦呢?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遇到這類情況,他們要求駕駛員要避免與乘客發生矛盾,也不要貿然開車,最好是報警處理。在此,他們也呼籲每一位乘客都能從社會公益著想,文明乘車。    延伸閱讀

  臭到什麼程度應該禁止上車    現實生活中,公交車已成為很多人外出的首選。來自客管部門的統計顯示,目前城區已有公交線路290多條,城區公交的日客流量已達到了約175萬人次。為了適應乘客的需求,近年來,我市的公交優先戰略一直在持續推進,公交車空調化更是優先考慮。目前城區共有公交車4000多輛,空調車占比87%。按照計劃,城區公交車空調全覆蓋今年就要實現。而隨著空調車的全覆蓋,乘客對車廂內的環境要求也越來越高。臭味等異味之類的東西,帶上公交車肯定是不合適的。

  那麼,臭到什麼程度應該禁止上車?現有的規定條文中沒有明確規定,而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也會經常遇到這樣的事。比如乘客攜帶了水果中的榴蓮、小吃中的臭豆腐、蔬菜中的大蔥大蒜等。再退一步說,如果有人幾天不洗澡,或是吃了大蒜之類的食物,是不是也會影響到其他乘客,進而禁止上車?目前看來,相關部門似乎也很難給出一個比較好的標尺和全面的“臭物名單”來對此進行規定,那麼只能希望乘客們自我約束,倡導公益文明。所謂“人人為我,我為人人”,一個城市的文明,需要我們大家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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