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

  重慶市體育局

  城口縣人民政府

  二、承辦單位:

  重慶大巴山旅遊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巴山鎮人民政府

  三、協辦單位:

  重慶市釣魚協會

  城口縣旅遊局

  城口縣體育局

  城口縣釣魚協會

  四、競賽日期

  2015年8月29-30日

  五、競賽地點

  重慶市巴山湖國家濕地公園(城口縣巴山鎮)

  六、競賽項目

  釣混合魚重量團體賽(烏龜、團魚、螃蟹、蝦無效)

  七、參賽人員

  全國釣魚愛好者均可組隊參賽,每隊運動員3人(男女不限),其中一人兼領隊,要求年齡18歲-70歲,身體健康,適宜參加野外垂釣者,名額限定100支運動隊(城口縣內30支運動隊,縣外70支運動隊)。

  八、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25日。

  2.報名方式:

  方式一:請攜帶身份證到城口縣巴山鎮人民政府報名,並填寫報名表。

  方式二:采用電話報名或網上報名。

  報名熱線:13668487232,報名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報名郵箱:1807271887@qq.com,統一格式:“主題”為報名參加重慶市第四屆巴山湖國家濕地公園野外垂釣競技比賽;“內容”包括釣魚協會(團隊)名稱、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聯系方式,是否自帶車等。

  協會

  名稱

  團隊

  名稱

  姓名

  身份證

  號  碼

  地址

  聯系

  方式

  是  否

  自帶車

  XXXX

  XXXX

  張三

  XXXX

  XX市

  XX區縣

  XXX

  XXXX

  聯系人:張先生,電話:13452809949,QQ:1807271887;

  周女士,電話:15178821621,QQ:2805271968

  3.報名費:

  (1)報名費:400元/人,含餐飲(29日、30日)、住宿(28日、29日)、保險費。

  (2)報名費繳納賬戶

  開戶銀行:重慶農村商業銀行

  戶名:張正文

  賬號:6228 8510 4449 8797

  (3)報名的同時繳報名費,並註明XX隊重慶市第四屆巴山湖國家濕地公園野外垂釣競技比賽報名費,匯款報名人員請務必保留匯款回執單。

  (4)因故不能參加比賽或因違規被取消比賽資格者,報名費用一律不予退還。

  (二)報到

  1.報到時間:各參賽選手務必於8月28日18:00前在城口縣巴山鎮全民健身廣場報到。

  2.行車路線:主城——達渝高速——達陜高速——萬源市石塘站下——城萬快速通道——木瓜口—巴山鎮。

  3.報到說明:凡不按時按要求報到者,一律視為棄權。組委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九、競賽辦法

  1.三名運動員組成一隊(男女不限),每天進行一場9小時不間斷的比賽,兩天共兩場。

  2.賽場分五個賽區同時進行比賽,第一、二天比賽前運動員憑參賽證各抽一次簽確定釣位,中途不得換位。

  3.每場比賽結束按運動員釣獲的重量計算分區積分,兩場比賽結束按總積分確定排名。

  十、成績計算辦法

  分五個積分區統計成績,采用倒計分方法,分區積分方式。各分區積分排名第一的,列總成績1—5名;分區排名第二的,列總成績6—10名;分區排名第三的,列總成績11—15名;分區排名第四的,列總成績16—20名;分區排名第五的,列總成績21—25名;如總積分相同:則依次比較單場積分;總重量;單場重量;再相同,抽簽決定名次。

  十一、獎項設置及獎勵辦法

  獎勵前25隊,獎金總額9.4萬元人民幣。(獲獎選手須依法納稅)

  一等獎:一個,獎杯,證書,獎金3萬元  (第1名)

  二等獎:一個,獎杯,證書,獎金1.2萬元 (第2名)

  三等獎:一個,獎杯,證書,獎金8000元 (第3名)

  四等獎:二個,證書,獎金5000元     (第4-5名)

  五等獎:五個,證書,獎金3000元    (第6-10名)

  六等獎:五個,證書,獎金2000元   (第11-15名)

  七等獎:五個,證書,獎金1000元   (第16-20名)

  八等獎:五個,證書,獎金800元    (第21-25名)

  十二、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組委會有權縮短或調整比賽時間。

  十三、參賽運動員如對裁判的裁決有異議,可在各場比賽成績公布後10分鐘內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申訴應交書面意見及申訴費500元人民幣(若勝訴則費用全部退還)。

  十四、裁判員和仲裁委員會

  總裁判長和裁判員由重慶市釣魚協會選派國家一級以上裁判員擔任比賽的裁判工作。仲裁委員會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十五、其他

  (一)運動員往返旅費自理,比賽期間食宿由組委會統一安排,提前報到和延遲離會者費用自理。

  (二)超編人員一切費用自理。

  (三)為保證比賽順利,主辦方將為參賽人員投保,要求參賽必須實名製,必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嚴禁他人代賽。

  (四)所有參賽選手由組委會統一發放紀念品:競賽服裝和帽子。所有參賽選手發放巴山湖國家濕地公園宣傳畫冊;縣外參賽選手發放亢谷漂流門票一張。

  (五)為便於統籌管理,參賽選手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交通規則,要註意比賽中禁止下水,如不服從統一安排發生意外事故由參賽選手本人負責。

  十六、免責聲明

  凡參加本次活動者,均視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鑒於庫釣活動存在一定不可控製的意外風險,賽事組織方不對任何原因導致的個人意外事故負責任,參與者必須自行評估本次活動存在的個人意外事故的客觀因素,風險自負。承辦方將為參賽隊員提供臨時意外保險降低風險因素。

  十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規程由重慶市釣魚協會負責解釋。

  比賽規則

  1.運動員按規定時間到達賽場後,憑參賽證按順序抽簽確定釣位。運動員在裁判員引導下按順序入場,對號入位。

  2.運動員不得擅自更換釣位,比賽中運動員不得互通信息,比賽中如需要離開釣位,須經分區裁判長批準。

  3.參賽運動員在競賽期間必須全程使用組委會提供的服裝和帽子。

  4.釣具一律自備,釣餌自備,禁止使用蟲餌及有毒有害魚餌。每隊可使用6支以下釣竿(竿種不限),每支竿釣鉤數量不得超過8只,每條綁鉤子線只能連接單只魚鉤,不得使用錨鉤和雙尖連體鉤(路亞釣法除外),建議使用無倒刺魚鉤。可攜帶符合規定的備用竿,準許交替使用釣具,但不得6支以上釣具同時下水垂釣。

  5.運動員在比賽過程中不得傳遞餌料。禁止手或其它設備打窩、毀窩,比賽前任何釣具不得入水。

  6.比賽開始與結束均以信號發令為準,比賽結束信號發出,應立即收竿,將鉤、漂提出水面,等候裁判員計量。未入護的魚一律不計成績,不得將結束信號發出後的魚獲裝入魚護。未計量前,包括零魚獲者在內的所有運動員不準提動魚護。統計魚獲量時其它運動員不得圍觀。成績經本人確認後方為有效。

  7.比賽中禁止喧嘩,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和發聲計時器及其它電動輔助設備。

  8.文明垂釣,比賽期間運動員嚴禁進入水體,不得向水體和釣位周圍(包括岸邊休息營地)亂丟雜物、廢棄物,隨時將本釣位周圍的衛生環境整理幹凈,所有廢棄物品必須及時投放到指定地點或容器內。

  9.運動員的垂釣區域是釣位的正前方範圍,遠近不限,左右不得超出相鄰釣位中線,拋桿不得影響別組的選手;越位抄魚不計成績。

  10.比賽中不得有意錨魚、掛魚,故意造成魚類死傷。死魚一律不計成績。

  11.比賽期間禁止換人,各參賽隊應堅守自己釣位,比賽期間每隊至少保留2名本隊選手同時在釣位。如果離開釣位應經裁判員同意,回位時應接受裁判員檢查。

  12.運動員須品行端正,文明垂釣,遵守賽場管理製度,尊重賽會組織人員的辛勤工作。

  13.參賽選手從報名起,就應該按照組委會的要求進行比賽和其他行為活動。必須全程參加開幕式、稱魚、閉幕式。

  14.對違反上述規則的行為,分別采取下列處罰:第一次罰加該場比賽成績3分,第二次取消該場比賽成績。運動員故意犯規並對他人比賽造成嚴重影響者,取消該項比賽成績。運動員作弊,弄虛作假,投放毒餌及其他有害魚類生存的物質,幹擾他人比賽,不服從裁判,無理取鬧及其他嚴重違規行為者,經總裁判長批準,取消比賽成績。情節嚴重者上報重慶市釣魚協會作追加處罰。

  比賽日程安排

  (8月28日)

  9:00--18:00   運動員報到(巴山鎮全民建設廣場)

  19:00--19:30  巴山鎮全民健身廣場舉行開幕式

  19:30--20:00  運動員檢錄,抽簽確定賽區

  20:00         運動員前往各賽區

  (8月29日)

  6:00--7:30    領隊各賽區抽取釣位號,賽前準備

  7:30--16:30   比賽時間

  16:30--17:30  統計比賽成績,回收漁獲

  18:00         參賽選手在指定賽區就餐

  (8月30日)

  6:00--7:30    領隊各賽區抽取釣位號,賽前準備

  7:30--16:30   比賽時間

  16:30--17:30  統計比賽成績,回收漁獲

  17:30--18:00  參賽選手在指定賽區就餐

  18:30         在巴山鎮全民健身廣場參加頒獎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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