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長江大保護”的戰略要求,依法打擊破壞長江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執法總隊、上海市水務局執法總隊、上海市公安局邊防和港航公安分局、長江航運公安局上海分局和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6月13日舉辦“共‘滬’長江生態環境 懲治破壞資源違法犯罪”案例聯合發布會,發布5起長江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案例。

盜采江砂違法勢頭得到有效遏製

 購買一條“三無”采砂船,並組織多名“三無”采砂船船主,在長江上海段深夜作業盜采長江砂。在樊某某等人非法盜采江砂案中,司法機關對涉案的非法采砂組織者,采砂船船主、船長和吸泵操作者、放風者、貨主、負責過駁和運輸船主、負責銷售的“黃牛”、收購江砂的石料供應商、幫助銷售的碼頭管理人員實現了“采、運、銷”全鏈條精準打擊。

 “本案對於依法保護長江流域礦產資源,有效震懾治理該類頑疾具有典型意義,也為長江流域城市同類案件的辦理提供了可復製、推廣的上海樣板。”上海市人大代表張蘊對此案做出點評。

 在長江河道上海段水域夜間盜采江砂,沙某某非法采砂案中,依托有關聯勤聯動機製,上海市水務、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按照各自權責分工,由長航公安上海分局對涉案船舶、涉案人員采取強製措施,由水務執法總隊組織開展對涉案人員的調查詢問,固定非法采砂證據,並商請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提前介入,依法認定本案尚未構成刑事犯罪,由行政機關處罰。各部門聯動,共同推進案件的依法、規範、高效處理。

 通過多年的高壓嚴打,上海市盜采江砂的違法勢頭已得到了有效遏製,非法采砂案件數呈斷崖式下降。從2020年的46件下降到2023年的1件,2024年至今尚未發現發生在長江上海段的非法采砂案件,也未收到有關移送線索和群眾舉報。

全鏈條打擊非法捕撈

鰻鱺是江河產卵魚類,生活在江河湖泊,於大洋深處產卵,卵孵化後的幼苗再洄遊到江河湖泊。因此,河口是鰻苗江海洄遊的必經之路。長江口是我國鰻苗最重要的洄遊通道,長江口及附近海域也是我國最重要的鰻苗主產區。《漁業法實施細則》明確將鰻苗列為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規定實行專項許可管理。長期以來,上海嚴格控製鰻苗專項捕撈許可證發放數量。

 在陳某某等人非法捕撈的鰻苗案中,當事人使用小於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在未取得鰻苗專項(特許)捕撈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捕撈,數量巨大,嚴重擾亂了鰻苗管理秩序,嚴重危害了鰻苗資源保護。

 上海海洋大學教授、原校長潘迎捷點評此案,“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環資專業化辦案優勢,對本案當事人提起刑事訴訟,法院依法對當事人做出有罪判決,必將有力震懾長江口非法捕撈鰻苗行為發生,有效維護長江口鰻苗漁業管理秩序”。

 禁漁期非法捕撈水產品並在案發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張某甲非法捕撈案中,涉案人員被判處6—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非法捕撈水產品違法犯罪具有職業化、團夥化等特點,捕撈人員與收購、運輸、銷售人員長期勾結,形成一體化產業鏈。邊防港航分局按照公安部長江禁漁專項行動統一部署,充分發揮上海水域治安防控“主力軍”作用,以非法捕撈、收購、運輸、銷售等不同環節作為切入點,與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共同探索實施“江上打、水上查、陸上堵”全鏈條打擊模式。

長江禁捕實現智能管控

2023年4月26日8時43分,上海市崇明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執法人員通過長江智能管控系統發現有人疑似在崇明區躍進水閘東側堤壩上使用釣竿進行垂釣。該位置屬於崇明區禁止垂釣區域,執法人員當即趕往案發現場。當日9時16分,執法人員在躍進水閘東側石壩上發現陳某某、朱某某,兩人隨身攜帶了一個釣魚包,在石壩邊上蘆葦蕩中發現了兩根釣竿。

 陳某某、朱某某的垂釣行為違反了《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禁止在長江流域以水生生物為主要保護對象的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和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垂釣”之規定,依照《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第三十條“違反本規定,在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進行增殖放流、垂釣或者在禁漁期攜帶禁用漁具進入禁漁區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以警告或一千元以下罰款;構成其他違法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或者行政法規予以處罰”之規定,2023年5月19日,上海市崇明區農業農村委員會對陳某某、朱某某作出警告的處罰決定。

 從歷史上來看,涉及長江違規垂釣、非法捕撈等行為存在發現難、監管難問題,容易引發輿論關註。這是因為長江口流域水域面積廣闊,違規垂釣和非法捕撈行為多發於較為偏遠地區和夜間,導致執法機關取證難、執法難,使得違法者更容易出現僥幸心理。

 近年來,長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統24小時監控的推出和使用,為破解上述難題提供了有益實踐。其在違法行為發現環節實現了對監控區域的全時、廣域監管,通過科技賦能,大幅度提升了執法工作效能。在懲治方面,該項技術通過數據留痕,實現精準定位案發地點和固定違法事實,為執法、司法機關的進一步強化案件辦理和打擊提供了有力支撐,便於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現過罰相當,對違法者形成有力震懾,進一步鞏固長江禁捕水域全方位監管治理成效。

來源:中國環境

編輯:喬佳妮

上觀號作者:上海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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