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跡罕至的山林,天然無汙染的海灘……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車的增多,深圳人的“休閑半徑”越來越大,許多偏僻的角落,都留下了深圳人“探險”的足跡。
  深圳人喜歡探險,而且探險的名聲在全國還挺響。遠的說,上世紀90年代中期,有深圳人組織參與的長江源頭攝製活動;近的說,有萬科老總王石和深圳大學老師李偉文、梁群夫婦沖擊世界最高峰之舉。
  登一座未被開發的山,溯一條無人漂過的溪,攀一個險峻陡峭的巖壁,甚至穿越一片茫茫無際的戈壁沙漠――這些探險受到經濟實力、身體實力乃至時間的限製,因此顯然參與者不會太多。在這些地方即使不設立什麽警示標誌,也無可厚非。但是,在某些遊客如雲的地方設置警示標誌顯然是大有必要的。
  休閑性質的探險畢竟不等於冒險。深圳南澳西湧海灘出現“死亡陷阱”,並有多人遇險身亡,這一情況讓我想起深圳發生過的類似險情―――七娘山營救行動,大南山營救行動等等。這類險情的發生,多與遊人、探險者自身素質有關。但相關的政府部門難道只是呼籲一下,就無事可做了嗎?
  在七娘山發生了多起山友被困的事件後,在驚動了市領導後,當地政府說七娘山還沒有開發,不具備登山的條件,並在多家新聞媒體上發出了封山通告,在主要上山路口設置路牌,告誡廣大市民不要貿然攀登七娘山。而同在南澳的西湧海灘連續發生泳客溺死的慘劇,為何不見有相關的補救措施出臺?理由真就是“不便建設與規劃無關的設施”?
  司機都會留意公路上的指示牌,一些路段也豎有“事故多發”的標牌,以提醒司機謹慎駕駛。這是交警部門和公路交通部門的責任。
  據記者實地了解,“死亡陷阱”所處的那段海灘,基本不適合遊泳,整個海灘都由當地村民自己經營,條件簡陋,沒有專業救生員,缺乏必要的救生知識。村民說,泳客出事,他們不負任何責任,因為他們並未賣票。村民沒責任,那麽當地政府是否有告知的責任呢?我想,哪怕是設立幾個臨時性的警示牌,也是最起碼的盡責的體現吧。作為一個即將開發的旅遊熱點區域,作為雙休日已有上萬人來遊玩的地方,這方面,政府的責任要更大一些。
  對探險活動而言,政府設置外在的警示標誌,這是對人民的生命安全負責。遊客保持個人內心的警惕,則是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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