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3月1日起 隧道吸煙大橋垂釣最高罰一千
  路政人員正在勸離演武大橋上的垂釣者(資料圖片)
 

  東南網-海峽導報2月24日訊(記者 詹文/文 吳曉平/圖)大型橋梁隧道不能設置廣告,隧道內不能吸煙,橋梁上不能垂釣……否則,會被罰款。昨天,導報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廈門市大型橋梁隧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3月1日起實施。
  隧道吸煙大橋垂釣 將會被罰款
  大型橋梁、隧道,都將設置重要區域。管理單位將設標誌確定,任何人未經同意,都不得進入重要區域。拒不改正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除了重要區域,大型橋梁、隧道及其防護、排水、養護、服務、照明、交通安全、監控、報警、通信、收費等附屬設施,也有嚴格保護標準。
  這些附屬設施,不可以設置廣告等非交通標誌;不能在上面擅自塗寫、刻劃、張貼、懸掛;不能擅自明火作業、燃放煙花爆竹;不能在隧道內吸煙或拋擲火種;不能在大型橋梁上垂釣。否則,情節嚴重的將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安全保護區內不能建房、加油站。
  運危險物品的車輛 禁走海底隧道
  運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允許在海底隧道、海滄大橋通行。
  壓路機、履帶車、鐵輪車等可能影響大橋結構安全的車輛,不允許在進出廈門島的大型橋梁、隧道以及其他設有相關禁行標誌的大型橋梁、隧道上行駛。車輛須安裝年費電子標簽
  機動車在大型橋梁、隧道通行時,應繳納車輛通行費,包括車輛通行年費和車輛通行次費。
  已繳納年費的機動車輛,應在車上規定位置安裝年費電子標簽。電子標簽遺失或者損壞的,車輛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應在30日內向年費征收單位補辦。
  不在規定位置安裝電子標簽,造成收費站口車輛堵塞、影響通行的,給予警告,並可處500元以下罰款;冒用或使用偽造年費電子標簽的,責令補繳年費,收回年費電子標簽,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記者調查
  翔安海底隧道清出不少煙蒂
  《辦法》規定,隧道內禁止吸煙或拋擲火種。不過,導報記者昨天調查發現,這個現象頗為嚴重。
  翔安海底隧道的管理人員,幾乎每天都可從隧道裏清出不少煙蒂。“隧道裏,曾出現過一次事故,一輛小貨車後廂突然冒煙,引起恐慌。後來調查發現,很可能就是旁邊車輛扔出的煙蒂掉到貨車後廂的貨物上,引起濃煙。”有關人士告訴導報記者。
  導報記者隨機采訪了多位有車族“大煙槍”,他們對於隧道內禁止抽煙的規定均不知情。絕大多數人坦承,開車開得累了,經常會打開車窗,抽根煙,“如果正好在隧道裏,煙抽完了,就會隨手扔到車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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