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長沙3月11日訊(瀟湘晨報 記者彭滔) 昨日放晴,李先生前往烈士公園釣魚,可這魚沒釣到,卻讓他差點挨打。李先生撥打了本報熱線96360。
  釣魚地點在年嘉湖西側一水塘中,這是烈士公園水上娛樂公司經營的釣魚場地。李先生回憶,以前烈士公園有很多釣魚場所,現在只剩這一個了。該公司規定:“在此混養塘釣到的魚一律每斤12元,所釣到的魚無論大小都不能放回水中,必須按斤計價付款,全部帶走”,沖突就由這條規定引發。
  下午3點多,李先生釣到3條魚了,眼看第4條魚上鉤了,他一把扯上來,“正要拔鉤子,手一滑,魚又溜到水塘裏了”。該水塘工作人員易建軍看到這一幕,誤以為是李先生故意放魚,罵罵咧咧,雙方吵了起來。易建軍抄著小板凳要打人,被其他釣魚的人攔住了,這場沖突才沒有升級。
  易建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堅稱,李是故意將魚放走的。魚被鉤子掛傷了,就會死掉,所以才硬性規定,釣上來的魚不能放走。
  釣魚場的規定是否合理?記者昨天下午4點來到烈士公園管理處,因是周六,沒有找到上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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