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黃金周,株洲文化園裏遊客絡繹不絕,眾多遊客爭相在文星橋旁給魚餵食、賞魚……勾畫出了一幅幅“人魚共樂”畫面。
然而,10月4日,市民黃女士致電新聞熱線稱,按照公園規定,湖裏養的魚只供觀賞,禁止垂釣,可是文化園裏有人手持魚桿,在湖裏盡情垂釣。
有人釣魚引發市民抱怨,保安稱“不好管”
黃女士稱,她家住在331廠附近,自己喜愛買一些魚食,到文化園文星橋處餵湖裏的觀賞魚。4日上午10時30分許,她們一家三口圍在文星橋旁,向湖裏投放魚食,觀看魚類搶食的歡樂。可是,有3名男子,手持漁具,站在一旁垂釣,不到10分鐘,從湖裏釣上2條草魚。按照公園的管理規定,湖裏養的魚只供觀賞,禁止垂釣,觀魚的市民紛紛向公園的保安投訴,對方卻說,釣魚的人是公園管理處的工作人員,不好阻止。
“我們賞魚的人對公園管理處的人擅自垂釣意見很大,紛紛找釣魚者理論,釣魚的3名男子才收手離去。我認為,公園方設置的"禁止"垂釣的規定,不應該只是針對遊園者,而應該包括管理人員,"禁止垂釣"不應該是一句口號。”黃女士說。
記者在黃女士提供的照片中看到,3名垂釣的男子,其中一名身穿紅色上衣。
當天中午12時許,記者現場看到,文星橋旁有10多名市民在湖邊觀看魚兒搶食,現場一片歡聲笑語。入園處保安亭旁,註明了遊園須知,明確規定,遊園禁止傷害動物,擅自垂釣。
市民羅先生稱,公園裏餵養的魚類大多是觀賞魚類,只是供遊園者欣賞,“賞魚、餵魚,可以,但應禁止任何人擅自垂釣。”
釣魚者是管理處工作人員,違規垂釣者將被處理
4日下午3時許,記者向文化園管理處求證3名釣魚者是否是管理處工作人員時,恰逢黃女士所提供的照片中顯示的紅衣男子。
紅衣男子稱,他姓楊,是文化園管理處的工作人員,“我們上午確實是在文化園內釣魚。釣魚是為了清除湖裏的刁子魚、桂魚等食肉魚類,以及汙染水質的草魚。若我們釣到觀賞魚,一定會放生,不是擅自釣魚”。
文化園管理處主任蔣富雲稱,他沒有安排工作人員在文化園的湖裏垂釣,將會對此事進行調查,對違規垂釣者進行處理,“湖裏確實有很多的刁子魚和桂魚,這些魚類對觀賞魚有極大的傷害。若有人擅自在湖裏釣魚,是絕對不允許的,及時將釣上的觀賞魚放生,也會對觀賞魚產生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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