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江西枝江穿城過,是不少釣魚愛好者的好去處。雖然市政府明文禁止在東江西枝江市區河段進行包括釣魚在內的一切捕魚活動,仍有不少市民堅持坐釣東江邊。12日,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發布關於征求《關於在東江西枝江惠城區部分河段實施禁漁的通告》(修改草案)意見的公告,擬對東江西枝江惠城區河段釣魚行為進行解禁。

  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市政府於2009年4月發布了《關於在東江西枝江惠城區部分河段實施禁漁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將惠州東江大橋至合生大橋之間的東江河段和東新橋至西枝江橋之間的西枝江河段,設為禁漁區,禁止包括手釣在內的一切捕魚活動。《通告》實施5年來,確實對保護東江、西枝江漁業資源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由於《漁業法》等漁業法律法規都沒有禁止在公共水域釣魚的條款或規定,執行缺乏法律依據,漁政執法人員對釣魚者不能罰款和抓人,無力說服釣魚愛好者,甚至出現釣魚者反抗等不利於社會和諧的現象。

  “釣魚是一項有益身心健康的休閑娛樂活動,許多退休老幹部和市民非常喜歡,大多數釣魚者以休閑娛樂為目的,漁獲量並不多,不會造成對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破壞。”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漁政支隊長李啟文說,本次擬對該《通告》進行修改,主要就是刪除禁止釣魚的,其他保持不變。

  “舊版的《通告》將釣魚列入禁止範圍,主要是為了配合放生節活動,防止剛放生下去的魚馬上被釣走。解禁釣魚之後,在每年舉辦的放生節活動前後,我們會通過加強宣傳和執法巡查,禁止市民在放生臺附近釣魚捕魚。”李啟文說。

  “東江水質好,魚類資源多,但因為漁業部門禁止在市區段釣魚,我經常開車到上遊釣。以後要是可以在市區段釣魚,那就更方便了。”釣魚愛好者呂一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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