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場星報報道, 上周日,一輛法院製式警車開到固鎮縣湖窪閘水庫釣魚,結果遭到村民舉報。記者昨日獲悉,涉事法院已對此事進行處理,當事司機被取消駕駛崗位資格,作出書面檢討,同時自費此次油費。

  11月11日上午10時許,固鎮縣村民李先生撥打記者熱線舉報稱,在該縣湖窪閘水庫處有人開著警車來釣魚。隨即,記者趕到湖窪閘水庫,看到一輛法院製式警車(皖-LA251警)在河邊農地旁停著,警車附近的河邊處有二人在垂釣。

  記者上前聊天得知,二人此前已經開著警車去了幾個地方釣魚,均因為氣候不理想而作罷,隨後來到該地。記者進一步調查得知,該警車所屬單位是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司機不是臨時工,而是法院正式在編人員。

  11月12日下午,記者來到埇橋區人民法院核對車輛信息,法院一負責人了解情況後告訴記者,該車是他本人使用的車輛,上周五下班回家看生病的家人,用車後就沒有再過問司機和車輛的去向。

  據該負責人介紹,車輛的使用是由法院辦公室安排,其間,當事司機曾電話和辦公室溝通過,“說有個退休幹部要用車,不知怎麼就開到固鎮釣魚了。”

  記者昨日獲悉,目前,就開警車釣魚一事,該法院已按照院裏的有關規定處理,取消當事司機的駕駛崗位資格,要求其作出書面檢討,自費此次用車的油費,同時將就此事在院內會議中給予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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