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釣友鮑先生在塗茨庵後水庫釣到一條身體扭曲成“S”狀的河鯽魚。
這條殘疾魚與別的魚一起養在盆裏顯得非常特別,看上去像是沒有了尾巴,在別的魚快速遊動時,它只能一扭一扭地慢慢擺動。
“這魚一定是遭到過電擊後長成這樣的。”看到這條魚,釣友們分析其致殘的原因。
鮑先生說:“每次去野外垂釣都會看到用電捕魚的人,現在,看到這樣的殘疾魚一點也不奇怪。”
據了解,用電捕魚的電流電壓足以將大魚電暈,小魚電死。魚兒受電擊後,即使僥幸逃脫,其生長及生殖系統也會遭到破壞,電流還會對水中的魚卵帶來毀滅性的損害。這是一種滅絕式的捕撈方式,經過電捕後的整個水域的生態平衡就會受到嚴重破壞。
“每次看到這種捕魚方式,大家都感到痛心,但又無能為力,真希望相關執法部門能加強管理,嚴懲用電捕魚者。”鮑先生說。
記者從網上獲知,我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漁業法》第三十條規定:“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
申明:本站發佈所有文章、圖片資源内容,如無特殊説明或標注,均爲采集或轉發網絡資源。如若本站所發之内容侵犯了原著者或所有權主體的合法權益,可聯絡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