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人大常委會舉行主任會議成員接待代表日活動,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張桂芳接待了五位代表。市人大代表楊活珍反映,經常看到珠江邊有人垂釣和用網捕魚,自己到處咨詢,發現這種行為竟然沒有部門管。張桂芳認為,珠江邊炸魚、電魚行為是明令禁止的,網魚和垂釣也應該規範,“市民娛樂性垂釣應該允許,但要劃定一個區域”。

管理娛樂性釣魚存法律空白

市人大代表、越秀區東山街五羊南社區居委會主任楊活珍發言時提出,兩年來,在珠江邊釣魚和用網捕魚的人越來越多,“有些人赤膊上陣,甚至跨越欄桿,引來很多市民圍觀,這種行為有關部門應該管管。”楊活珍曾向很多部門反映過,發現竟然沒有一個部門願意負責:“城管委、公安和農業局都說不歸自己管,只有水務局說自己管江河裏的魚,但岸邊的垂釣等行為他也管不了。”

對此,市城管委主任危偉漢回應:“涉及漁業資源管理的職責,應該是農業部門管,如果岸邊垂釣捕魚影響了市容環境,就是由我們管。”

市農業局副局長姚玉凡說,從漁業資源管理角度說,是農業局管,“像電魚、炸魚行為都是我們負責管理,珠江如果處於禁漁期,是不允許釣魚捕魚的,這個也是我們負責,但娛樂性的垂釣,不歸我們管。”

市法製辦副主任劉朝陽介紹,珠江岸邊垂釣該哪個部門管,的確存在法律空白,“經營性釣魚是禁止的,但市民的娛樂性垂釣還是一個真空。”劉朝陽建議,珠江岸邊除了禁漁期之外,還可以給出一個禁漁範圍,比如說是在珠江主航道,禁止垂釣等行為。

建議劃區域給市民釣魚

張桂芳總結時說,電魚、炸魚等禁止性行為,農業部門要加強巡查監管,從嚴執法。

“釣魚、網魚等行為也應該進行規範,我個人認為,在珠江前後航道,不管是在禁漁期還是非禁漁期,網魚行為都應該禁止。因為這種行為會影響水環境和生態環境。市民娛樂性垂釣應該允許,但要劃定一個區域。”張桂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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