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近期國際市場屢發羅非魚磺胺藥等殘超標情況,嚴重影響我羅非魚出口。為確保全省羅非魚產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有關規定,海南省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決定從2013年8月1日起全省出口企業對磺胺等藥殘超標的羅非魚一律不準收購。如原料進廠後發現藥殘超標,則每斤魚價下降一元,由工廠直接從購魚款中扣除。同時,加工廠保留對該批產品質量安全法律追究權利。目前,翔泰、通威、中漁、泉溢、蔚藍、勤富等企業已明確表態堅決執行此決定,希望各工廠和養殖場積極響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水產品養殖用藥操作規程,不準使用禁用藥,堅決遵守限用藥休藥期規定,以免自身造成損失。

    此外,目前由於羅非魚出口繼續面臨人民幣升值、國際市場巴沙魚價格沖擊以及廣東羅非魚將於八月底陸續上市等不利因素影響,省流加協會建議各養殖場理性處置好存塘魚貨,防止往年羅非魚原料滯銷情況發生,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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