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民劉先生向本報反映,在瓜洲運西鎮明星村旁的一條長河中,有人用電捕工具捕魚。隨後,邗江區漁政監督管理站的執法人員趕到現場,製止了這一行為,將捕到的活魚放回河中,並對當事人進行了懲罰教育。
市民爆料
自製漁船電了十幾斤魚
“我早上9點駕車經過這裏,發現河裏有個人拿著長竿撐著一艘塑料船在河裏來回的掃,我停下車走近一看就知道是電捕魚的,我看見他船上的魚桶裏裝了滿滿的鯽魚,國家是命令禁止電捕魚的,這個東西太危險了,所以我馬上就打了舉報電話。”報料人劉先生說。
“河裏沒有魚之後,水藻就會泛濫,水質也隨之變得很差。”劉先生很關心電魚對生態的破壞。
記者趕到現場時,邗江區漁政管理站的工作人員正在對捕魚人進行處理。據在現場執法人員介紹,電魚者系附近一村民,用大型塑料桶自製了一只“漁船”,方便在河中央來回捕魚,桶內還放有電瓶和升壓器。目前,該電捕裝置已被執法人員沒收,捕到的活魚也已放生。“這種裝置存在一定的危險性,操作不當極易發生傷亡事故。”漁政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像這樣的電捕魚裝置,大多是從地下市場取得,沒有任何合格標識和安全保障,一旦出事,使用人難以追究責任。
電捕魚為何屢禁不止?邗江區漁政監督管理站周站長介紹,邗江區的電捕魚行為這幾年較為頻繁,有的時候夜裏還有人電捕,由於電捕魚的靈活性非常高,這也給執法監督造成了一定的困難。對於打擊電捕的行為,如今執法形式還很單薄,並沒有一個很有效遏製的辦法。“今天的執法行為算是比較順利,很多時候電捕魚的人會采取船不靠岸、器具不交的情況,更有甚者會用暴力抗拒執法,打擊電捕行為如果能聯合公安或者當地村鎮幹部共同執法,效果會更好。”
危害很大
導致魚類畸形、死魚汙染河水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條明確寫明,禁止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禁止製造、銷售、使用禁用的漁具。
電捕魚有哪些危害?“電捕魚最大的危害是對魚類本身的危害。”農科所研究員張老師介紹,現在的電捕魚電壓不像早些年那麼強,不會一下子就把魚電死,很多時候魚電不死,但是會破壞魚的性腺,從而導致其不育,或者會造成魚類的基因突變,使後代畸形、病變的概率加大,另外電捕魚還會造成河流中的無脊椎動物的傷害,使魚的生物餌料減少,從而影響漁業資源。
除此之外,電捕魚還會造成一大片水域魚類的死亡或者暈死,“死了的魚如果沒有被捕魚人完全撈走就會沈到河底,屍體逐漸腐敗變質造成河水的汙染。”張老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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