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令狐沖在“遊山玩水”關於北京綠野農夫遇難的轉帖,聯想起今年雲南、新疆的兩次遇難事件,雖然都不是身邊的人,但感覺折騰的很。加上近來一些其他事情,反正睡不著,索性談談對登山和戶外運動安全意識的感想。

  從我個人正式接觸雪山攀登開始,有幸從國家登山隊教練們身上接受了有關安全的、嚴格的言傳身教。參加或參與的幾次雪山攀登,最多遇到過隊友出現高山反應的情形,遠的有Plain血尿,近的有旗手昏迷。終究萬幸,沒有人身事故。也沒有輕視盲動的事件發生。

  但我身邊的朋友中還是有不幸罹難於雪山的,那就是王濤和虹駿。

  我們在各自開始自己的登山、戶外生涯之前,就已相熟。大概是93年吧,一幫子同行的年輕人,常在一起玩耍,後來小組織星散了。

  直到前年年底,在組織深圳周邊拉練時,王濤和虹駿也參加了(他們正打算去玉珠峰)。

  2000年初,正忙著章子峰攀登的前期準備工作。記得是3月17日還是18日,他們兩人還和我們一起去筆架山拉練。晚上在山上宿營,邊聽收音機裏關於臺灣選舉的新聞,邊愉快地神聊。得知他們當時正聯系去玉珠峰,也建議過他們找專業一些的教練。

  4、5月,章子峰攀登期間,聽說他們跟廣州廣州綠野的馬X去了玉珠峰。

  5月7日,小心翼翼問我青海登協的聯系辦法。下午和晚上去電,得到的全是一連串不確定。次日中午,正在明晃晃的大街上找地方吃飯,1死2失蹤的噩耗傳來。整個人一下子傻在了當街。

  三個多麽活生生的生命啊!就因為他們那個混帳領隊的疏忽大意和不作為,一個也沒回來。

  然後是救援和搜索,去了許多登山專家和各地的業余愛好者,包括剛從章子峰下來、兼程趕去的王隊長、馬哥、王石、大連小子等。但最寶貴的時間已被馬X等浪費,一切都晚了。

  那一次在玉珠峰,幾天之內連續發生2起山難,共有5人罹難。根據事後分析,兩支隊伍的領隊都負有不可推卸、不可原諒的責任,怎樣的譴責和懲罰都不過分。

  2000年的玉珠峰山難事件,那後面是否還有一個卑劣陷害的故事和一出謊話連篇的醜劇。這些都是後話。

  但逝去的人卻是再也回不來了。誰能安慰他們殤慟的親人?!

  而最近兩次聽聞的意外,都發生在與雪山相對而言不那麽危險的環境。農夫我不了解。老董可是烏市登協的主席,兼且是烏市冬泳協會的高手。應該來講是經驗和能力都很強的人,卻倒在了木紮提冰河。如果當時其他隊員帶著繩索,營救或許就能立刻見效。可繩索被拉在車上了,結果是以一個好人的生命做代價。慘痛!

  我們常從事的戶外活動,包括雪山攀登、攀巖、溯溪、探洞、穿越、縱走等,面對的往往是與日常生活狀態完全不同的環境。所以在戶外活動,安全是個大課題。

  從客觀環境的角度來看,一定要註重對路線、地貌、氣候、突發情況等的了解和預計,製訂好相應的計劃,並有效地執行。

  從個人因素來看,每個人都應充分了解自己的體能、適應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相關技能技巧、處理意外事件的經驗,把握好企圖心與困難之間的平衡點。有時隨著困難的逐漸增加,人的警惕性會麻痹,覺得自己還可更進一步。此時冷靜的頭腦至關重要。

  從整體協作來看,要求一個隊伍內部不僅要有感情聯系,更應對彼此的特點和不足心中有數,這樣才能夠發揮出集體的力量。至於是組織者本人,不僅要能幹,而且要能把大家的力量集中起來、做好整體的調配和均衡。

  從裝備、器具來看,第一步要足夠,第二步要掌握。超水平發揮只能是偶爾的事情,“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古訓不會過時。

  由安全這個大原則出發,我提出過:“循序漸進的原則”、“留有余地的原則”、“首先要能自我照顧的原則”、“團隊協作的原則”和“量力而行的原則”。

  ◎循序漸進:

  作為愛好,每個人的能力、經驗都是隨著不斷參加活動得到增強的。剛開始的一些朋友,往往被一些傳奇故事所激勵,而忽視了個人能力和危險困難之間的差異。

  比如菲菲,作為一名新手,節前想去參加探洞和神農架探險一事,就有些盲動了。

  ◎留有余地:

  要求充分估計困難,在體能分配、物資準備、線路安排、目標確定等方面,留有一定的余量,作到有備而來。畢竟再周全的計劃總是可能因意外情況改變。孤註一擲的冒險,可能成功一、二次,但如果把戶外運動作為一項長期愛好,從概率論的角度,就太危險了。

  所以,為什麽這次歸人他們大姑娘登頂後、太傷腦筋決定獨登二姑娘,我會特別擔心。因為首先是疲憊之師,其次前期的情況準備欠缺。不聽勸阻、貿然前往(而且只帶一名向導),如果發生意外,怎麽辦?雖然最後因氣候因素沒去成,但希望太傷腦筋要有所警惕。咱們玩的時間還長著呢,別逞一時之勇啊。

  ◎自我照顧:

  在戶外活動中,若沒有基本的自我照顧的能力,不僅給自己增加危險,而且也給同伴增加危險。照顧別人應該建立在可以自我照顧的前提上,否則都是空談。而空談不僅誤國,兼且害命。

  從這一點引申出來,我個人覺得近年我們在雪山攀登中的一個不足就是,高山操作能力還有待加強。高度僅是一種追求而已。

  ◎團隊協作:

  如果有一個群體,這是個無須商量的原則。本來人的力量在自然面前,就比較微弱。如果一個團隊不能擰成一股繩、發揮合力,就失去了組隊的初衷和意義。

  在戶外活動中,不僅要求成員之間在緊急的時候相互援手,而且要在平常的細節上多彼此關註。

  今年玉珠峰北坡,如果不是江蘇的小葛細心,旗手的麻煩就大了。我和小葛去年登玉珠就認識,但這次才真正知道他良好的素質。這裏要再次感謝他!

  ◎量力而行:

  這一點好象和前面的有些重復。但如果我們把它針對那些“老手”,就有另一層意義了。

  戶外山野活動的分支是很細的,相互之間有共性,更有特性。慣於縱走的未必適合溯溪,慣於登山的未必適合沙漠。有時,在某些方面有特長的朋友,會將自信延展到所不熟悉的領域,這樣帶來的潛在危險,不僅在個人,而且很可能秧及同行者。

  這方面,我常想起余純順。作為一名徒步進藏的探險家,他的水平和能力有目共睹。但為什麽會犧牲在羅布泊,除卻外界的壓力,過高估計個人能力恐怕是一個致命的因素。因為徒步進藏,要求人具有良好的耐寒、耐卻氧能力。而沙漠探險對身體素質的要求則是:耐高溫、耐幹渴。我們這些所謂的老山、老驢們,會不會進入同樣的誤區,大家可以自我分析一下。

  兩句話總結:生命只有一次。每個人還有其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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