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頻率的資源可以說是無限的,由於目前科技水平所限,僅能利用其中一部分。世界各國已有極大數量各種業務的無線電臺在進行工作,其中包括國際的、政府的、商用的,還有相當數量民用電臺、廣播電臺、電視臺以及上百萬部的業余電臺。如果不進行管理劃分,將造成一片混亂,使誰也不能很好地進行通信或接收。為了避免這種空中混亂,使頻率資源得到充分利用,並防止互相幹擾,必須對整個無線電頻帶進行劃分、分配和管理。國際上負責實施這項工作的機構是“國際電信聯盟”
(InternationalTelecommunicationUnion),簡稱
ITU。各地區及全世界ITU成員國定期召開世界無線電行政會議,作出決議來調整頻段的劃分。這種國際頻率劃分會議從1906年到1979年已召開了10次。業余無線電的發展雖已數十年,其正式取得國際學術地位則始自1927年的華盛頓國際電信會議,其後的各次會議上,均將業余無線電列為一大業務,分配專用頻帶以資使用,所以在無線電頻譜中業余無線電之地位與其他固定廣播、航海、航空等業務實無差別。
第一節業余頻段的劃分
業余無線電頻段分配上有三個原則:
1、應具有適度合理之帶寬,以容納世界上眾多的業余電臺;
2、分配散布在各個頻率中,使短波與VHF/UHF均可供研究使用;
3、各個頻段須具有諧數關系(HarmonicRelation),使業余電臺易於在多級頻率中工作。
在“國際電信聯盟”會議上,根據各國的國內情況與地理位置等因素,把世界分成三個
區域,第一區為歐洲與非洲,秘書處設在英國;第二區為北、南美洲,總部設在秘魯的馬利;
第三區為亞洲(除去俄羅斯的亞洲部分)與大洋洲,總部設在新加坡。地區組織每三年召開
一次會議。根據各區域的實際情況,各區域的業余無線電頻率的分配亦有所差別,如表2-1
所示。最近一次舉行的世界無線電管理會議同意現行的頻率分配,從1982年1月1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20年。
表2-1世界業余無線電頻率範圍表頻率範圍第一區第二區第三區
1605-2000kHz1715-2000kHz1800-2000kHz1800-2000kHz
2850-4000kHz3500-3800kHz3500-4000kHz3500-3900kHz
5480-7100kHz7000-7100khz7000-7100kHz7000-7100kHz
7100-9995kHz-7100-7300kHz-
9995-12330kHz10100-10150kHz10100-10150kHz10100-10150kHz
12330-14990kHz14000-14350kHz14000-14350kHz14000-14350kHz
18030-19990kHz18068-18168kHz18068-18168kHz18068-18168kHz
18990-23350kHz
在頻率分配上考慮到業余無線電對於整個通信技術作出的不少貢獻,而且業余電臺數量
又非常多,所以在頻率分配中對業余頻段進行了一定的照顧。1979年舉行的世界無線電行政
會議WARC-79上,決議對業余頻段的總帶寬給予增加,特別是對短波頻率新增加10MHz
(10。100~10。150MHz)、18MHz(18。068~18。168MHz)、24MHz(24。890~24。990MHz)等
三個新頻段供業余無線電通信使用,但是,這項規定尚未很好執行,還有某些非業余電臺甚
至廣播電臺占用了業余頻段的頻率。
從表2-1可以看出世界各國分配給業余電臺的工作頻段,大體上是一致的,這一條件保
證了本國的業余電臺可與全世界的業余電臺相互溝通。而發達的國家對業余段作了細分,規
定了持有技術級別不同的業余電臺執照的人,獲準使用的波段、頻率範圍、工作方式、工作
地區及輸出功率等的限製,這些具有法令性的規定,任何一個新、老業余家必須嚴格遵守,否
則,輕則暫停空中發射,重則吊銷執照,甚至以違法查處。
目前業余無線電通信,除早年開始的報務、話務外,還增加諸如RTTY、SSTV業余,衛
星通信等項目,因此世界各國又對業余頻段細分了各種業余範圍。我國的業余家如不了解這
些區別,就會頻頻呼叫CQ而收不到回音,白白浪費時間,甚至幹擾別國業余電臺的DX通信,
讓對方感到你是一個“不受歡迎的電臺”。此外有些國家在同一頻段內,按業余家的技術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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