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為禁漁期。然而記者昨日在南濱路卻看到了這樣的場景:很多市民正在長江邊垂釣,有人還帶來了漁網。更有甚者,有人竟劃著橡皮艇偷釣。對此,重慶市漁政處表示,禁漁期不聽勸告堅持垂釣者,除了將被沒收漁具,還將面臨最高200元的罰款。
不少人在長江邊垂釣
昨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向商報反映稱,在東水門大橋南橋頭附近的長江邊,有不少市民在釣魚。“現在正值魚類繁殖期,釣魚好像是不允許的喲。”李先生說,他希望有關部門能管一管。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東水門大橋下的長江邊看到,的確有不少人正拿著魚竿釣魚,有的甚至還帶來了漁網。除了江岸邊,記者還發現,有一些人還乘坐橡皮艇來到江中裸露的礁石上垂釣。
現場一位60多歲的大爺告訴記者,昨日天氣較好,他一大早就帶上漁具,從渝北區冉家壩來到此處釣魚。幾個小時過去,他帶來的水桶裏已裝了3條鯽魚。
雖然來的時間比較長,但大爺收獲並不豐厚,可他也沒想過放棄。“這裏並不是很好釣魚,我考慮換一個地方了。”
“哎呀,魚上鉤了,扯起來。”就在記者采訪時,一位年輕的小夥也釣起了一條鯽魚。記者發現,附近長江邊差不多有四五十人正在釣魚。
多數人不知有禁漁期
據了解,今年禁漁期是從2月1日至4月30日。按照規定,在這期間,一律禁止人在自然水域釣魚或捕魚。現在是禁漁期,為何有人還來釣魚?記者對江邊釣魚者和來此玩耍的市民進行了隨機調查。
“知道現在是禁漁期不?”記者向一位和老伴前來江邊遊玩的大媽問道。“不曉得,我們是來耍的,順便釣魚。”老人如是回答。
當記者問到“是否知道此季節是國家規定的"禁漁期"並不準釣魚時”,在場多數人表示均不知道。“我從沒聽說長江邊現在不可以釣魚。”市民陳先生笑著說,自己家住南岸福利社,唯一的愛好就是垂釣,只要天氣晴朗,他便會邀上朋友來江邊釣魚。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一些釣魚者雖知道此時節釣魚違規,但依然“鋌而走險”,隨時來釣魚。當記者將“禁漁期捕魚,不聽勸者將會被處以50~200元的罰款”這一規定告訴給他們時,多數人均表示不能理解。“今天天氣好,正適合釣魚。那些釣魚的人釣到兩三條後就離開了,不會對長江生態造成大的影響,為何要罰款?”李先生說。
回應
違規釣魚
可罰200元
隨後,記者聯系上重慶市漁政監督管理處。一名工作人員稱,禁漁期間,他們已多次前往江邊宣傳,並查處偷釣、捕魚者。該工作人員表示,對於在禁漁期到自然水域釣魚的市民,工作人員首先將采取勸離的處理方式。如市民不聽勸告,將被沒收漁具,並面臨50~200元的罰款。
對於南濱路多人垂釣一事,南岸區農林水業局執法大隊昨日聞訊後,當即派工作人員對垂釣的市民,進行了禁漁期知識普及和勸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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