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陽湖全面進入春季禁漁期

  記者從星子相關部門了解到,從3月20日中午12時起,鄱陽湖開始進入禁漁期,為期三個月,持續至6月20日12時結束。這是2004年實行春季禁漁以來第11次全湖區禁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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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人員告訴記者,春季禁漁區域範圍包括鄱陽湖湖體水線及贛江、撫河、信江、修河、饒河“五河”幹流入湖口。禁漁期內,鄱陽湖水域禁止所有捕撈作業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的作業活動。

  但也正是這段時間,執法部門依然在鄱陽湖水域範圍內發現到不少野釣者,這段時間一般是他們最忙的時候,“前幾日,我們水上執勤的時候,就發現了一艘漁船,船上一漁夫正在收網捕魚,被當場截獲。”當即,執行人員便依法對漁船進行了扣留,船上已捕和網裏剛捕上的幾十斤活蝦活魚都放歸鄱陽湖之中。

  九江禁漁首日,市民聚集垂釣

  長江九江段的春季禁漁期比鄱陽湖的要稍晚些日子。

  4月1日是長江九江段春季禁漁的第一天,禁漁期持續至6月30日。就在這一天,市漁政部門也在江邊壩口處舉行了2014年長江西段春季禁漁巡航執法(護漁)暨增殖放流活動,這預示著長江九江段也將全面進入禁漁期。

  經過一上午的放流活動,為增殖而放流的13.4萬斤“四大家魚”順利向長江放生。然而萬萬沒想到,下午放生的水域就引來了一群市民垂釣。記者聽現場歸來的朋友爆料,當天下午4時許,冬泳基地附近,就聚集著近20位市民在江邊釣魚,才十幾分鐘時間,他們就有人釣上好幾條魚。

  除了釣魚、捕魚者,圍觀者也不再少數,不少市民也很好奇,為什麼這被釣上來魚多是些15公分長的小草魚,以及一些不到10公分長的鯿魚呢,“這樣的垂釣是不是可惜了點呢?”但是圍觀者的三言兩語並未能打消搶釣者的捕魚之心,他們其中有人甚至說,“誰讓他們要在這裏放魚呢,放魚不就是為了釣魚的嗎?”

  釣魚者稱,放魚季最是釣魚時

  當天下午,市漁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就趕到現場欲將釣魚人群驅散,但當他們向釣魚者提出要將魚再次放生的要求時卻遭到了拒絕。

  4月9日下午,陽光晴好,記者再次來到江邊,在“水上公安”附近一閘口處一名男子的垂釣引來了不少路人的圍觀。只見這約莫五十歲年紀的男子正在全神貫註地與一條上了鉤的大魚僵持在博弈狀態中,旁邊圍觀的路人也凝神屏氣地盯著水面上隨大魚來回搖晃的魚竿,而就在男子身旁的水桶裏,還有三倆小草魚。“這魚起碼5斤以上,要是釣上,他今天就沒白來,不過估計不那麼好搞定。”不遠處也在釣魚的同伴發出了羨慕的感嘆。

  交談中,他也向記者道出了釣魚者們的心聲,“我們這些充其量也只能算作是垂釣愛好者,眼看著這天氣是一天比一天好了,溫度是一天比一天高了,心裏就總惦記著到江邊走走,走著走著這釣魚的癮就被這江邊垂釣者勾上來了,”他還告訴記者,特別是放流的時候最能引來搶釣者,江中心偷魚的不在少數。

  不過類似於很多漁民在鄱陽湖或者長江水域用船只、電網大肆捕魚的行為,他本身也很反感,但是對於禁漁期,他表示,“自己還是抵不住誘惑。”

  禁漁期捕魚,這是一種違法行為

  究竟禁漁期能捕魚嗎?

  對此,市漁業局給出答復——不可以,斬釘截鐵!“禁漁期,我們禁止所有捕撈作業,並重點打擊電魚、毒魚、炸魚等行為。同時也不允許在江邊釣魚或鉤魚,以免影響水產魚類產卵,破壞生態平衡。”市漁政局一位陳姓科長透露,“禁漁期間是不允許釣魚的,但總還是有很多老人會釣,根本不好管理。”陳科長表示,漁政局會組織人員巡江,但還是會有人偷著釣魚,他們根本意識不到禁漁捕魚是在破壞長江的漁業資源,希望他們能夠自覺保護長江漁業資源,對增殖放流的魚苗竿下留情。

  九江一吳姓律師也給出了法律上的要求,禁漁捕魚釣魚都是違法的。“針對漁船大量捕魚是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資源保護法》應當給予相應的處罰,拘留。”

  據悉,每年2月到4月是魚的產卵期,此時捕魚會影響魚類繁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在禁漁期和禁漁區內從事遊釣和水禽放養及紮巢取卵、挖采砂石的,執法人員將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並處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其實釣魚也是不允許的,一般都是對禁漁期從事遊釣的人,以警告、勸阻為主。但拒不改正的可處以最高1000元的罰款。”吳律師還告訴記者,“有些地方還會對涉魚的餐飲企業進行檢查,如果銷售、收購在禁漁區、禁漁期內捕撈的漁獲物的,可處實物價值1至5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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