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松滋市一聾啞人未經許可,在他人魚塘釣魚,結果被魚塘老板用拳頭打傷,他求助民警,解決醫療費問題。18日,松滋市公安局楊林市派出所民警,在了解事情緣由後,對雙方進行調解,經過協商,最終達成和解。

  17日下午,該所值班民警發現一名男子在派出所附近轉悠了近半小時,感到很奇怪,便主動上前詢問。該男子從褲袋裏拿出一張醫院醫療證明。民警了解得知,該男子是楊林市鎮向豐嶺村村民劉某,是聾啞人。因為言語交流有障礙,民警主動與該村幹部取得聯系。

  經了解,民警得知,半個月前,劉某未經許可,到曾某的魚塘裏釣魚,曾某看見後,揮拳打傷了劉某。因劉某是殘疾人,當時未能報警。前些天,劉某到醫院治療花了近600元錢,之後來到派出所,希望民警出面,幫助解決醫療費。 18日,民警召集該村幹部、曾某、劉某和劉某的親戚在一起進行調解,最終達成書面協議:曾某賠償劉某醫療費近600元,劉某未經同意,以後不準在曾某魚塘裏釣魚。(記者趙凡通訊員趙業華)

申明:本站發佈所有文章、圖片資源内容,如無特殊説明或標注,均爲采集或轉發網絡資源。如若本站所發之内容侵犯了原著者或所有權主體的合法權益,可聯絡本站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