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渭南公安:6月10日,陜西省渭南市公安局對在工作期間垂釣的郭某、雷某和違反警車管理規定公車私用的楊某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和行政記過處分,以上3人分別禁閉7日,停止執行職務1個月。對於負有領導責任的大隊、中隊領導以及綜合科負責人分別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和警示訓誡,以上人員責成在交警支隊全體民警會上作出深刻檢查,在全市通報批評,並以此為戒,在全市公安機關開展紀律作風大整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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