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三湘風紀網獲悉,株洲縣紀委近日通報了淥口派出所副所長曾利軍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問題,並按照省紀委“一案三查”的要求,追究淥口派出所黨委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

  2014年12月31日下午,株洲縣公安局淥口派出所副所長曾利軍,工作時間在仙井鄉轄區內的株洲縣曉嶺生態園釣魚,被市、縣紀委暗訪組暗訪時查獲。經調查核實後,縣公安局黨委決定免去曾利軍副所長的職務、禁閉七天,全局通報批評,並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該行為發生在全省開展糾正“四風”專項監督檢查活動期間,淥口派出所未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嚴肅“四風”的規定,未認真組織學習省紀委“兩節”期間“十二”個嚴禁的文件精神,該所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上存在不足。為此,對縣公安局淥口派出所所長、教導員進行誡勉談話,兩人作出深刻檢討,並責成淥口派出所寫出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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