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全媒體記者 張承斌 通訊員 範麗玥)2017年5月6日下午,在嘉明辦事處坡蘇許村運河附近,一男子段某帶兒子到該處釣魚,兒子在運河旁玩耍不慎掉入水中,段某隨後跳入水中打撈孩子,但體力嚴重不支,在水中掙紮,此時,附近村民立刻報警。
當日18時許,開發區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接到聊城市公安局110指令稱,在嘉明辦事處坡蘇許村運河與南水北調交界處,有人員溺水。警情就是命令,時間就是生命,正在值班的教導員馮繼達帶領隊員立即出發,迅速到達現場。此時段某體力已經嚴重透支,在水中掙紮,生命危在旦夕。馮繼達在危急關頭,沒有絲毫猶豫,立即脫掉警服上衣,奮不顧身跳入四米多的水庫中,迅速遊到段某身邊,把唯一的一根繩子緊緊地系在段某身上,一手扶住他的頭,一手托住他的腰,奮力往岸邊遊去。
因段某身材較胖,為救援工作增加了難度,馮繼達用盡全身力氣,在水中遊了二十多米,最終將他慢慢托舉上岸邊。此時馮繼達同誌已胳膊酸麻,渾身無力,但他克服身體不適,又一次跳入水中,與相繼趕來的119消防官兵和嘉明派出所民警共同打撈溺水兒童。
在場群裏連連豎起大拇指稱贊,還有群眾送上幹凈衣物。馮繼達謝過村民,與村幹部一起到北城小段村溺水孩子家中做家屬的工作,穩定家人情緒。他不顧生命危險,勇救落水者的事跡,倡導了良好的社會文明新風尚,踐行了樂於助人、見義勇為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譜寫了一曲“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警察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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