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漁政水警聯合宣傳禁漁期長江邊垂釣行為

  2017年5月9日,九江市漁業行政執法支隊聯合市水上分局潯陽江派出所,到長江潯陽江邊給禁漁期垂釣市民送上了一份《致廣大釣魚愛好者的一封信》,宣傳漁業法律法規、禁漁期製度、禁漁時間、禁漁範圍,告知市民朋友們,在規定的禁漁範圍和時間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含捕螺、蚌、蝦)(捕撈:捕捉撈取魚類和其他水產經濟動物。垂釣也是一種捕捉的方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生態環境的作業活動;禁止販運、銷售、加工禁漁區漁獲物;在“春季禁漁”期間不得在禁漁區進行釣魚及一切捕撈活動。

  當前正值長江野生魚類產卵繁殖的大好時機,從2003年開始,我國第一次對長江實行全流域春季禁漁,以保護長江流域的漁業資源,九江漁政水警在此倡議:在春季禁漁期間對天然水域的野生魚類,堅決不吃、不買賣、不捕撈和垂釣,維護禁漁期製度,爭做一個遵章守紀的好市民,為九江生態環境的改善獻上自己的一份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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