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堰市竹山縣發布《關於規範垂釣行為的通告》。詳情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的決策部署,有效保護竹山縣水生生物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和《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執法管理工作的意見》(農長漁發〔2020〕1號)、《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21年5號)、《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關於加強和規範長江流域垂釣管理工作的通知》(長漁發〔2020〕12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現就規範垂釣行為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明確禁釣區域範圍
(一)堵河龍背灣多鱗白甲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範圍北至柳林鄉大坪村(鷹子山隧道北出口外水域)、南至柳林鄉人民政府門前水域、西至柳林鄉屏峰村公祖大橋下水域。
(二)堵河鱖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竹山縣境內水域。
(三)聖水湖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核心區(核心區位於上庸鎮南壩村石門子口東,上庸鎮峪口村,官渡鎮新街村梁家大橋,官渡鎮三吉村,上庸鎮吉魚村,上庸鎮南壩村,上庸鎮南壩村石門子口西之間。
(四)聖水湖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實驗區深河水域深河村松樹灣至深河鄉政府大門前、至雙灣村黃土溝口以下水域;溢水鎮船艙大橋至後河高速路高架橋下、至朱洞口水域。
(五)聖水湖黃顙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實驗區深河水域十堰中心城區配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範圍。
(六)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範圍內以及其他禁止人為活動的區域。
二、明確限釣區範圍
(一)堵河龍背灣多鱗白甲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實驗區東至柳河村、南至大坪村(鷹子山隧道北出口外水域)、西至天臺村、北至蒲溪。
(二)聖水湖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實驗區深河水域除禁釣區以外的水域;溢水船艙大橋至花櫟村委會渡口;上庸鎮南壩村長梁子以上至石門子水域全境。
(三)包括松樹嶺電站、霍河水庫、小漩電站等大中小型水庫水域天然水域。
三、明確禁釣時段
禁釣區全年禁止垂釣,限釣區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禁止垂釣。
四、規範垂釣行為
(一)垂釣者應“一人一桿、一線一鉤”娛樂性垂釣,禁止采取一人多桿、多線多鉤、長線多鉤、單線多鉤等方式進行垂釣,每人限釣5公斤,超出視為生產性捕撈。
(二)禁止使用各類探魚設備和視頻裝置進行垂釣。
(三)禁止使用魚槍、弓弩以及燈光誘捕的方式進行射魚或垂釣。
(四)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進行離岸垂釣。
(五)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及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進行垂釣。
(六)禁止任何漁獲物買賣交易。
(七)禁止垂釣多鱗白甲魚、黃顙魚、堵河鱖等保護品種。
(八)垂釣者須服從、配合相關部門及垂釣水域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管理,不得拒絕和阻礙部門及其人員的執法行為。不得損壞岸邊樹木、不得向河道內或岸邊亂扔垃圾、投放其他有毒有害物質。離開垂釣區時,應當將廢棄物回收帶走,集中投放至指定區域進行無害化處理。
(九)舉辦團體性大型垂釣活動,應依據《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提前20天向公安機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備,並由縣文化和旅遊局報請縣政府研究同意後予以審批,舉辦單位必須在批準指定的水域內開展相關活動。
五、相關要求
(一)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要各司其職,堅持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勸止、處罰違法違規垂釣行為,共同規範垂釣行為。
(二)凡違反本通知規定的,由縣農業農村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凡在執法過程中阻礙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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