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0時20分,長航武漢公安分局漢口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武漢市沿江大道武漢港十八碼頭發現一枚炮彈。
接警後,該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查,前天下午,湖北潛江漁業隊漁民肖某某在長江一橋及二橋之間水域作業,在武昌江灘水域,用漁網在水中撈起一個破損不堪的木質包裝盒,打開一看,發現盒內裝有一枚長約50厘米的銹跡斑斑的炮彈,於是將炮彈取出隨手扔在船上,後在別人建議下報警。
長航民警到達現場後,立即將炮彈從漁船上小心翼翼取下放在碼頭沙地保存,經初步觀察此炮彈長約50厘米,重約40多公斤,炮彈口徑為13.5厘米,通體銹蝕嚴重,但引信部位完好,初步判斷為抗戰時期所留。
目前,該局治安部門已對此枚炮彈進行了專門處理,待廢棄炮彈集中一定數量後銷毀。據專家分析,打撈起來的這枚炮彈為分體彈頭,與發射裝置(含發射藥)是分開保存的,雖然沒有發射藥,一旦彈頭引信部分遭遇猛烈撞擊或者高溫烘烤,極有可能發生爆炸,此枚炮彈可能系艦艇使用的炮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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