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華鷹遠洋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李科平代表近日提交建議,將海洋作業漁船財產險、海洋作業漁民人身意外傷害險和水產養殖保險納入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範圍,保費補貼比例為35%,由中國漁業互保協會作為漁業保險保費補貼工作承保機構。
李科平認為,今年3月1日實施的《農業保險條例》,已確定了漁業互助保險組織的法律地位,並將漁船財產險和漁民人身意外傷害險納入了中央財政補貼範圍。他表示,無論從促進海洋漁業的健康持續發展,降低海洋漁業生產風險,還是將海洋漁業作業船宣示國家主權提供有效保障的角度來看,將漁業互助保險納入中央財政補貼範圍,都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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