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海洋與漁業主管部門,局屬有關單位,市漁業協會:
為確保海洋伏季休漁製度的順利實施,現就貫徹實施《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廳關於印發福建省實施2013年度海洋伏季休漁製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海漁[2013]83號)的有關事項重申並通告如下:
一、5月1日12時至7月1日12時,全省海域禁止燈光圍(敷)網作業。
二、5月1日12時至7月16日12時,全省海域禁止張網作業。
三、6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全省海域禁止刺網、桁桿拖蝦和籠壺作業。
四、5月16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南我省海域;6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北我省海域,禁止拖網、圍網、耙刺、陷阱、雜漁具等作業。
釣具作業暫不休漁。
兼作不同作業類型的漁船,凡其作業類型之一屬伏休對象的,均應進行伏休。兼作不同作業類型且均屬休漁對象的漁船,休漁時間從最早的作業開始至最晚結束的作業為止。
歡迎群眾對違反伏季休漁規定的行為和行政執法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進行舉報。
舉報電話:
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0592-2198110、3913110
廈門市漁港漁船管理處0592-2085981
翔安區漁政站:0592-7889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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