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10時30分,荊州市洪湖濕地管理局的50多名工作人員,正將收繳的非法漁具,從11條執法船歸攏到一條大船上,計劃運到岸上集中焚毀。

這天,洪湖進入禁漁期第38天。

為養護漁業資源,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洪湖同長江一樣實施禁漁。但上周《楚天都市報》刊發多篇報道,反映洪湖濕地自然保護區休漁期間地籠、迷魂陣、拖螺船和電打船猖獗,洪湖再陷保護困局。

荊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指示洪湖濕地局采取強力措施。洪湖濕地局決定將5月定為專項治理月。5月6日,該局出動執法人員,共取締地籠1083個、迷魂陣5部、花籃716個,清理水面約10萬畝。

8日,記者從洪湖市新堤辦事處南河村下湖,隨行觀看濕地局工作人員集中執法。行進中,快艇的螺旋槳不時被水草纏住,需停止發動機將水草割開。

湖面上,用蘆葦桿做標誌的水面,提示著水下有網。執法人員按圖索驥,一個個花籃、地籠被提出水面。漁網內,往往有三五條金黃色的小鯽魚,長不盈寸。執法人員割開網,將小魚放歸湖中。

這天,執法人員兵分幾路,會合於示範區水面。就在這片水域,現場發現四條漁船正在捕魚。面對不期而至的執法船,有的漁民趕緊收回漁網,有的辯稱前天下午主動詢問村幹部才得知不讓捕魚。

大木船上漁具已滿,眼看一切接近尾聲。這時,兩名漁民駕著一條木船慢慢靠近執法船。執法人員正在疑惑,女漁民突然用鉤子去鉤收繳的漁具。一次未成,她又用手去拉扯。

在濕地局管理人員看來,這是公然對抗。執法者大聲喝斥,漁民不肯相讓,雙方言詞激烈,漁民一定要拿回自己的漁具。一時間,執法船將小船團團圍住,一場劇烈的肢體沖突發生了。

這場沖突,似乎是洪湖禁漁期非法捕撈屢禁不止,政府整治遭遇抵觸的一個縮影。

靠湖吃湖的漁民們

被“製服”的漁民是一對夫妻。丈夫付俊告訴記者,他們在洪湖市濱湖辦事處付家灣村有房子,但沒有耕地,僅有的4畝水面以每年400元租給他人,自家靠在大湖裏捕撈為生。前一天,總共賣了60元的小魚,除去柴油等開支,夫妻二人的收入並不多。這幾年,洪湖接連遭災,每年收成很少,日子十分艱辛。這天,他們共下了200多個地籠,貴的每個220元,一般的80元。投入的成本有幾萬元,眼睜睜地看著被收走了,當然急了。

洪湖岸邊,以湖為生的各類漁民約4000戶左右,人員1.5至1.8萬人。其中以船為家的漁民1490戶、6000余人。其余漁民,大多只在岸上有住處,無田或田畝很少,打漁是主要收入來源。

為何漁民這麼多?與種植業相比,漁業效益更高。2005年洪湖拆圍前,受比較效益吸引,不少岸邊農民靠湖吃湖,以致53萬畝的水面,圍網面積達到37.7萬畝。自2008年以來,拆圍後的洪湖接連遭遇冰凍、洪澇、旱災,不少漁民損失慘重。

41歲的連家漁民孫玉庫介紹,拆圍時安置的20畝水面,根本不夠一家5口開銷。他以5年8.25萬元租下110畝水面養螃蟹,結果連虧3年,損失達20多萬元。他放棄所租水面,以捕撈為生。“禁漁期間,國家沒補貼,我們吃什麼?家裏3個孩子都在上學,寄宿生活在外,每月開銷不小,不靠湖我們能指望什麼?”

面對他的發問,執法人員也沈默了。因為國家政策法規沒有明文規定,加上地方財力有限,我省未將大湖禁漁期漁民補貼列上議事日程。

對漁民而言,還有一個違禁理由,那就是管理者收費了,而且費用不低。

缺錢的管理者

收了漁民的錢,執法不硬氣。荊州市洪湖濕地保護局副局長王聖海接受采訪時稱:“去年收費400多萬元”,並坦言一定程度上存在以罰代法的現象。

據了解,這400多萬元包括每畝40元的漁業資源費、每船600元的捕撈費、每船100元的船檢費等。

按此口徑計算,這些費用平攤,戶平約1000元,人平200多元。而該濕地局人士透露,有些狠人、大戶的費用收不起來,於是,這些費用落到普通漁民身上。當日,某漁民避開濕地局人員,苦著臉透露:“收費是個無底洞,一年要交四五千元。”

為何收費如此之高?

據介紹,該局是2005年由3個單位合並而來,原有252人。經分流後,現在拿工資的有213人,在崗的有107人,實際編製85人,常年需開銷900多萬元。而省級財政與荊州市財政按編製給予的轉移支付為333萬元,每年缺口超過600萬元。

還有一點需要指出的是,當年機構合並時,對於富余人員的安置經費,地方政府並未給予有力的補償了斷,埋下隱患。

為工作經費找著落,為填補工資、保險、醫療的資金缺口找下家,除少量的項目經費可彌補外,絕大多數來自向漁民收費。

在漁民看來,既然交了錢,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手段捕撈都是順理成章的。

對執法管理部門來說,為了彌補經費不足,收費水面、船只當然越多越好,對有些違規行為網開一面,也屬無奈。

洪湖再陷保護困局

上世紀90年代至2005年,洪湖遭遇嚴重人為破壞:70%的湖面被竹竿漁網分割,水質急劇惡化,水禽由原來的167種減少到40種左右,天然魚類品種由1964年的74種減少到50余種,湖面面積由110萬畝降至53萬畝。

2005年起,我省撥出7000萬元專款,全面啟動洪湖拆圍治理,3年內拆除保護區內37萬多畝圍網。洪湖劫後重生,水質由原來的四類至劣五類上升到二類至三類,重現連天碧荷、百鳥棲息的風姿。

然而數年之後,艱難取得的整治成果遭到二度侵蝕。據荊州市政府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圍網達到14萬畝,洪湖再陷保護困局。

媒體曝光,社會關註,部門加力,急風暴雨式的整治行動再次上演。人們有理由追問,非法捕魚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哪裏?整治之後的反彈會一再重復嗎?

荊州市政府副秘書長、政研室主任黃君認為,目前洪湖濕地保護體製下暴露的問題不容忽視。漁民反映接到通知遲的問題,是托辭,也是現實。黃君介紹,自洪湖綜合執法權收歸濕地局後,保護管理上存在濕地局與地方脫節的問題。

黃君透露,市委市政府對如何完善體製問題一直十分慎重,僅去年以來就曾多次調研。禁漁期給漁民補貼,或是讓漁民離湖上岸,還是二次拆圍?每種選擇,均需巨大付出,誰來承擔?目前尚無定論。初步擬定何種方案,需待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後定奪。

一方面,漁民的生存壓力需要緩解,致富願望理應滿足;一方面是管理體製有待完善,以收費維持執法的現狀無法、也不應再延續。采訪中,眾多業內人士持有共識:這兩個問題不同時解決,洪湖整治的長效難以維持!

洪湖是“千湖之省”一張最搶眼的“名片”。洪湖暴露的問題,讓人聯想到,省內其它眾多湖泊實際狀況如何?是不是也面臨類似的尷尬?政府及相關部門是否有足夠的關註?應對之策會不會治標不治本?湖泊保護的社會共識、長效機製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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