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岱山機場派出所民警在最近的一次日常檢查時,發現東沙鎮橋頭菜場有魚販私賣河鲀。民警聯系工商執法人員查扣了100余斤河鲀,並對魚販予以批評教育。
 
    河鲀是什麼魚?為什麼不能賣呢?民警說,河鲀臟器和血液有劇毒,秋季是河鲀上市的季節,市民在購買時要仔細辨認。
 
    此河鲀非彼河豚
 
    小學時讀過一篇叫《河豚子》的文章,遭遇三年饑荒後,父親無力支撐一家五口,帶回家一籃子河豚子,想和家人用完最後的晚餐,沒想到煮燒多時,河豚子的毒性消失了。
 
    從那以後,河豚有毒的印象刻在我的腦海中。
 
    昨天采訪浙江海洋學院海洋科學與技術學院教授趙盛龍,才知道這是一個誤區,此河豚非彼河鲀。
 
    趙教授介紹,河鲀古稱河豚,現在也有此稱謂,比如《現代漢語詞典》第6版中“河豚”釋義是:魚,頭圓形,口小,背部黑褐色,腹部白色,鰭常為黃色。肉味鮮美,卵巢、血液和肝臟有劇毒。生活在海中,有些也進入江河。也叫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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