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漂流,冬天泡溫泉。”武漢人愛玩,還玩出季節性。
日前,針對漂流安全,本報《百姓問政》專訪了武漢市旅遊局質量監督所周俊所長。先後“拉”著數千市民漂流的武漢風光旅行社負責人夏長青、湖北穿山豹戶外探險俱樂部漂流“驢友”余誌宏也詳細分析了漂流安全 ,並總結出漂流必須遵守的10條“軍規”。
■一問政策
三大焦點逐一“解讀”
《百姓問政》:武漢人喜歡“玩水”,夏日漂流更是大受歡迎。統計數據表明,武漢周末外出漂流者,最高峰時期達1萬人左右。如此龐大的漂流人群,其安全管理有何規定?
答:安全是漂流的核心課題之一,武漢市旅遊局對此高度重視。需要指出的是,漂流與高空滑翔、潛水、攀巖等一起,都屬於高風險旅遊項目。為保證漂流安全,我國專門出臺了《漂流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註:下稱“辦法”)。“辦法”中,以下三點特別引人關註。
8種特殊群體,不宜漂流
“辦法”規定:經營漂流旅遊的企業,應在碼頭、漂流工具上放置足夠的救生設備,要求旅遊者穿救生衣或使用其他求生裝備。同時明確告示患有精神病、心臟病、高血壓、癡呆病等病癥的患者以及孕婦、老人、小孩和殘疾人等不宜參加漂流旅遊。
漂流危險地段,專人監護
漂流工具的操作人員,須向旅遊者宣講漂流安全知識,說明註意事項和意外事故應急辦法;旅遊者自行操作漂流工具,景區應在易發生事故的危險地段,安排專人負責安全監護。
洪水可能暴發,停止漂流
地方旅遊部門應及時了解漂流水域情況,一旦發生洪水、塌方、河道堵塞等情況,應立即通知停止漂流活動。
■二問保險
10塊錢,買份意外保險
問:漂流是一項高風險旅遊項目,其保險怎樣買?
答:參加漂流的旅客,一定要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當前,合格的旅行社都強製性地買了“旅行社責任險”,如因旅行社的原因出了事故,該保險可對遊客進行賠償。但是,該保險所保範圍不包括漂流等高風險旅遊項目。
因此,旅客必須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由於漂流的高風險性,因此購買費用是常規意外傷害保險的兩倍,約為10-20元(註:費用多少由旅遊天數決定)。
■溫馨提醒
十條“軍規”,不可違背
1、選擇好旅行社。切莫一心追求便宜,選擇“黑馬”旅行社。
2、仔細簽訂旅遊合同,要盡可能細化――特別是糾紛處理方面。
3、購買相關保險(註:詳情見上)。
4、細讀漂流須知,戴好安全帽,穿好救生衣,找到安全繩,通過險灘時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不要隨便亂動,緊抓安全繩,收緊雙腳,身體向船體中央傾斜;不得隨便下船遊泳,在船上不要嬉戲打鬧。
5、漂流途中,若遇不適要果斷中止。若非專業人士,千萬不要以“挑戰自然”的心態硬撐。
6、註意天氣。遇到大風、大雨等容易引發山洪大水的天氣不要漂流。2003年6月,宜昌秭歸泗溪風景區三吊水瀑布突發罕見山洪,5名遊客死亡。
7、翻船落水,應註意利用周邊環境果斷自救,並大聲呼救,向經過船只和救護人員求助。
8、有心臟病、高血壓和嚴重疾病的病人、孕婦、殘疾人、老人和幼兒不宜進行漂流。
9、小孩要漂流,一定要在景區專業人士協助下。
10、不將現金和貴重物品攜帶上船,若有翻船或其他意外事情發生,漂流公司和保險公司一般不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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