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釣魚人網 昨日從湖北省電力公司和武漢供電公司《湖北省電力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宣傳活動現場獲悉,市民在輸電線路下釣魚,將被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本月起施行,對各類危害電力設施安全的行為加大了打擊力度,明確禁止在架空電力線路、電纜保護區進行垂釣、燃放煙花爆竹、取土、開挖等。違反規定者,可由電力行政主管部門對單位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規定,危害行為嚴重影響電網安全的,電力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供電企業可停止受理當事人的用電報裝申請,或者按程序中止供電,直至危害行為消除。

  對業界關心的特高壓線路安全問題,《條例》明確提出,±800千伏、1000千伏電力線路保護區為: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30米並垂直於地面所形成的兩平行面內的區域。

  據了解,今年以來我市電力桿塔設備被盜案發生30多起,因機械違規作業導致的跳閘等外破事故達30多起,直接經濟損失近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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