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嘉湖裏能不能釣魚?近來,隨著烈士公園對“偷釣”者查處力度的加強,是否開放湖區供市民垂釣的爭論不止。連日來,不斷有市民反映,為了逃避檢查,釣魚者已經將“作案”時間鎖定到了晚上。那麼都是哪些人在釣魚?偷釣成風,到底誰來監管?圍繞著這些問題,記者展開了調查。
  年嘉湖畔,夜釣者“紮堆”
  晚上9時,年嘉湖完全被夜色籠罩,市民和遊客紛紛加快了出園的腳步。記者來到湖邊的迎豐橋上,看到一個孩子抓起小石頭就往湖裏扔,而孩子的父親已經把兩三根魚線甩進3米外的湖內,幾個泛著藍色熒光的魚漂在水面上下起伏著。
  如果這對父子釣魚只是為了“玩玩”的話,年嘉湖東門每隔幾米的垂釣者算得上“成心”。這裏一根根漁竿一字排開,發光棒閃耀著藍藍的光芒,在靜謐的夜色下閃閃爍爍,大有沙場點兵的氣勢。垂釣者之間似乎比較熟悉,偶爾互相竊竊私語兩句,更多的時候大家的眼睛都死死盯著水面上的夜光棒。
  “我們就是出於個人愛好釣釣玩。”談及自己的行為,一位50來歲的釣魚者不以為然,他表示,時間再晚點,那些用網拖魚的才是“壞人”。
  根據他的指引下,記者順年嘉湖便道往東北角走去,那裏有一棟在建高樓,在大樓較為隱蔽的角落裏,見到三個中年男子正在釣魚,而旁邊不遠的一只編織袋內,記者果真發現裝著一條拖網。
  管理處稱無奈,只能勸阻“既然是公共的年嘉湖,為什麼不能釣魚?”在湖邊,記者采訪部分釣魚者時,他們稱,白天公園裏的保安加強了對釣魚者的檢查,但是晚上基本沒人管。
  目前年嘉湖並未開放對市民垂釣,對於“慕名而來”的夜釣者,烈士公園管理處表示頭疼。“他們一般選擇深更半夜的時候出來釣魚,此時公園的管理人員基本下班”。對這些夜釣者,公園管理處保衛科副科長王佳無奈的說:“我們根本無權強行製止,只能勸阻,但效果並不顯著。”
  王佳介紹,釣魚者大部分都是5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有時暫時收繳漁具,在批評教育後讓垂釣者寫下保證書,便會將漁具歸還。只有對一些偷魚組織、盜竊數額巨大的,公園管理處將將其移交給開福區公安分局治安第二大隊處理。
  爭論城市公共濕地能不能釣魚其實,年嘉湖作為長沙市區的一個重要公共景觀湖,對改善城市環境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這裏是否應該開放對市民垂釣?引發不小爭論。
  反釣者:影響水質環境,不安全“我們每年僅放養的魚苗就損失幾十萬元,本來做這些是為凈化水質,但魚被釣了,水質等肯定受影響”,一位烈士公園管理人士說,在湖邊釣魚,還會破壞周圍的綠化,萬一垂釣者發生落水等安全問題誰來承擔市民黃益清對年嘉湖釣魚也非常反感,他表示,不能因為那些釣魚者,而破壞了烈士公園內的和諧氣氛。一定要給相關管理人員以執法權力,“這樣才能要本上解決野釣帶來的隱患”。
  挺釣者:可適當收費,良性循環年嘉湖的形象豈能是釣魚就能輕而易舉破壞的?采訪中,部分市民力挺開放釣魚。“如果順乎民意,開辟垂釣區,不但不會破壞整體形象,還可以增加明湖新景區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市民古鋒認為,年嘉湖生態平衡是包括很多方面的,幾條魚被釣走不會“使清水容易變渾,甚至會使水質變濁變臭”。
  另外,還有一部分市民認為,可以對釣魚者收取適當費用,用賺來的錢購買新魚苗,從而形成良性循環,既緩解了管理單位與釣魚者的沖突,又給釣魚者生活平添了樂趣。
  建議規劃戶外“野釣區”
  對於不斷湧現的野釣者,盡管一些水域管理方加大勸阻和提醒,但屢禁不絕,野釣該何去何從?省人大代表寧長雲建議,在年嘉湖的某處設置專門的釣魚區域。畢竟生態景觀水域屬公共資源,既然禁止不了野釣,那就通過有序引導,將害處降到最低點。
  除此以外,他還建議,湘江、瀏陽河等河道也應該設置野釣區,哪些地方可以野釣,哪些地方不可以。這樣做的理由首先出於對垂釣者的安全考慮,有些區域的水比較深,而且坡陡,容易落水;其次,湘江周邊大部分種植有水生植物,沿湖也種植有綠化景觀,如設釣魚區,會毀壞這些水生植物和綠化景觀。
  互動多年來,年嘉湖偷釣者屢禁不止,烈士公園管理方稱,無論是“堵”還是“疏”都很為難,讀者們如果有什麼好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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