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魚危害很大,而且魚兒還小,太不應該了!”24日下午,市民撥打本報熱線反映,有人正在萬福河卞廟橋段河道裏電魚。記者從水產部門了解到,電魚的行為不但破壞生態環境,還觸犯法律。

    下午3點左右,記者來到萬福河卞廟橋段看到,一名男子在水面上正忙著電魚。他動作嫻熟,先將“電桿”插進水裏,同時接通了蓄電池的開關,水面立即冒出水泡,發出“嘶嘶”的聲音,瞬間,數條魚兒翻著白肚漂出水面。隨即男子將這些魚兒打撈起來,裝在了後面的箱子裏。

    男子電魚的裝備很簡單。在自己身上套上了一個車輪內胎,在另外一個車輪內胎上放一個很大的電瓶,後面白色的箱子裝電來的魚。箱子裏已經有很多魚兒,其中大多是七八公分長的小魚。“在自己身上套個輪胎是害怕水中有暗坑或滑歪了發生危險,動作又那麼熟練,顯然是個經驗豐富的老手。”一市民看著河面上的男子向記者說。

    電魚的危害究竟有多大?記者咨詢了菏澤市水產局漁政科的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電魚的危害不亞於對魚兒趕盡殺絕。電魚被稱為“絕戶”捕撈,在電魚的時候,不論魚個頭大小都會被“一網打盡”。電魚器瞬間釋放出強大電流,個頭大的魚會被電暈過去,而小魚一般會被當場電死。即使被電暈的魚能夠活下來,其生理機能也會受損,大多會喪失繁殖能力。除此之外,還會電死水裏的其它生物,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極大。

    “電魚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一經發現會嚴肅處理。”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規定,使用電魚、炸魚、毒魚等破壞漁業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的,將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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