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捕撈 玩不得的「極限運動」
陽光明媚、微風徐徐。昨天下午,幾十根魚竿在紅光大橋北岸的親水平臺整齊排放,形成一道亮麗的風景線。而旁邊幾名男青年正在忙於整理“漁具”—— 潛水鏡、匕首、鴨板”、魚槍和蝦籠,準備進行深水捕撈。此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同時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不久,市水上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趕到現場,對其依法查處並給相關人員敲響警鐘。

現場:“非專業”潛入水底捕撈 頭戴潛水鏡、腳踏“鴨板”、穿泳褲上陣。昨天下午3點多,記者在紅光大橋北岸的親水平臺看到,幾名男青年正在擺弄10多米長的蝦籠、魚槍等漁具。一姓陸的男子在組裝約半米長的魚槍,這樣的“神器”恐怕要在電影裏才看得到。
“我們都是釣魚認識的,也並非專業潛水員。”小陸告訴記者,他們的捕魚工具都是自 製的,由銳利的鋼針、一套銅發射器及兩條膠帶(動力裝置)等組成,所需材料在漁具店可買到,有效射程2米多,所以必須潛到水裏操作,基本百發百中。至於蝦籠,得放至水底一段時間,小魚蝦進得出不得,收獲頗豐。 幾名男子先後從親水平臺潛下放籠,引來不少市民圍觀。10多分鐘後,一名“潛水員”用魚槍捕到巴掌大的羅非魚。
議論:拉風捕魚“利器”易傷人
親水平臺下面空曠,有的地方伸出平臺、有的區域只夠站一只腳,“潛水員”幾次深水捕撈消耗大量體力,不得不坐在平臺上休息。而岸上的市民表示擔憂。吳先生說,旁邊就是一排魚竿,這些非專業的“潛水員”到潛水底,萬一被魚鉤鉤住,岸上的人也愛莫能助了。“不管是深水下網還是放蝦籠,小魚蝦都在劫難逃,也在一定程度 上破壞了水生態環境。”正在垂釣的黃先生認為,自製的魚槍看起來很拉風,卻存在一定安全隱患,萬一“走火”傷到旁邊的人誰來負責 ?另外,水下環境復雜,潛水人出現狀況難以得到救援,如此“極限”運動玩不起、更傷不起。 記者觀察發現,岸上圍觀的市民有的拿出手機拍照、有的撥打電話報警。
警事:深水捕撈危險有人被魚“拖”死 不久,一艘水上執法船朝潛水區域駛來,3名水上執法人員通過喊話,勸幾名“潛水員”上岸。剛開始,幾名男青年以遊泳搪塞,在群眾的指認下,他們陸續交出自製的魚槍和蝦籠,執法人員依法暫扣這些捕魚“神器”。
市水上綜合執法大隊二中隊值班負責人羅銳說,按照相關規定,河東大橋至壺西大橋水域禁止以網(籠)等工具,進行捕撈作業,他們無證捕撈的行為已違反相關法律。同時,如此深水捕撈存在相當大的危險性。水上大舞臺水裏遍布電線,今年7月,一男子潛水到該區域捕撈,不慎被電死。緊接著,因西來寺放生平臺水裏地形復雜,兩男子先後潛水捕撈,因找不到出水面的路或體力不支,被大魚拖至深水區窒息而死。
執法隊員還告訴記者,在蘿蔔洲、文惠橋等航道範圍水域,經常發現一些攜帶氧氣瓶進行深水捕撈的人,他們突然冒出頭來,遇到來往船只無法避讓,碰到螺旋槳將無力回天。另外,如果魚槍射中水裏電線,造成漏電也難以施救。所以請大家不要從事深水捕撈活動。
執法人員對幾名男子進行說服教育,並通知他們盡快到水上執法大隊處理。 小陸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及鮮活事例後表示,如此“極限”運動實在“極端”,今後不會再這樣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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