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佑駿
曾任:國立空中大學臺中登山社社長
現任:彰化縣登山協會溯溪委員會主任委員
中華山難救助協會理事
電話:04-7690453
前 言
綜觀人類的文明發展,無不以溪流為起源,因此人類與溪流的關系,自古以來即相當之密切,就以現代文明社會而言,溪流依舊扮演著孕育人類的重要地位。也由於人類長久以來依賴河流生存,因此難免會有一些溪谷傷害發生,而其傷害類型也因各地族群所居住的地理環境、氣候、社會、經濟、文化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以下就針對近年來與登山界互動較為密切的溯溪運動為主題向各位報告,又因個人接觸溯溪運動不久,溯過的溪流也屈指可數,因此無論在技術或經驗上都還在學習階段,所以在內容上有所疏漏、錯誤或不適當的地方在所難免,還請各位前輩、先進不吝指正。
臺灣的溯溪運動乃是於民國七十一年由日本大阪草鞋會茂木完治先生所引進。而於民國七十二年由彰化縣登山協會黃孟宗老師創立國內第一個溯溪團體「彰化溯溪俱樂部」,兩年後中華民國山嶽協會亦成立「臺北溯溪俱樂部」,共同推展臺灣的溯溪運動。
若是要將臺灣溯溪運動勉強分階段的話,則大略可分為引進期、推展期、擴張期、顛峰期及衰退期。自日本人開始來臺溯溪至溯登臺灣的舊五嶽為止,可說是為引進期,此期主要是以臺灣的溯溪前輩由啟蒙到完全吸收日本的溯溪技能及觀念為重點。而從國人陪日本隊完成臺灣舊五嶽溯登後至今,可說是已進入了推展期。幾年來在溯溪前輩的不斷推展之下,臺灣的溯溪人口也急遽的增加,因此有心從事溯溪運動的山友,也開始在探討溪谷運動的傷害與預防,如臺灣山難救助協會每年都會定期的舉辦溪谷搜救訓練,借由各界的經驗與技術交流,期能將溪谷運動傷害減至最低,讓臺灣的溯溪運動更趨成熟。
第一章 人為因素造成的傷害
人為因素造成的傷害大致可分為因技術、經驗不足所造成的傷害及因人為疏忽所造成的傷害兩種。此兩種傷害又往往相互影響,也就是所謂的疏忽,有時是因個人或團體的技術及經驗不足所造成的,相同的,經驗、技術及個人的心態也常引發疏忽而造成傷害。常見的人為因素造成的傷害有:墜落、溺水、滑倒、誤入支流、密叢迷途、失溫及其它外傷等。
第一節 墜落或滑落
墜落或滑落原因相當多,以下介紹幾種較可能發生之種類。
一、於岸邊攀爬或行走時滑落
原 因: 大多為巖石濕滑,無良好之把手點及踏足點。
因應方式: (1) 選擇良好牢靠之把手點及踏足點。
(2) 運用器材輔助確保通用。
(3) 避開濕滑困難路線,采行小高繞方式通過。
二、高繞時墜落
原 因: 會采行高繞大都是遇到困難點,如瀑布、大深潭等,而往往在瀑布、深潭兩旁大都為陡峭的巖壁,因此高繞時很容易發生因攀爬而墜落,所以瀑布高繞是溯溪活動中,相當危險的因素之一。
因應方式:(1) 高繞時盡可能退回下遊一段距離,在兩岸較不陡峭之地型再行高繞。
(2) 高繞時應註意把手點及踏足點是否牢靠。像枯枝及松動之巖石都是相當危險的。
(3) 高繞下切時,必須註意因失去平衡而墜落,尤其是背著重裝高繞時。
(4) 必要時最好做繩隊確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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