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點10分左右,市民陳先生打進本報新聞熱線4001110833稱:現在是禁漁期,但有人在樂山城區大件碼頭附近非法捕魚,請記者趕緊過去看看。此外,陳先生也撥打了市中區水務局的舉報熱線電話。
接到陳先生的電話後,記者立即前往大件碼頭。
現場:多人釣魚捕魚
沿著大件碼頭旁的一條小道,記者來到大渡河旁。此時,大渡河堤岸上一些人正在垂釣,還有些人準備下到河邊捕魚。河邊上,幾位市民正在用漁網捕魚。一些圍觀的市民議論紛紛:“魚兒好多哦,隨便一網就是幾條。”“就是,塊頭大的魚兒,估計有三四斤重。”“上遊放生的前腳剛走,這些人後腳就跟來撈魚。唉,素質啊!”……
記者看到,這裏的堤岸離水面有四五米高,捕魚的市民背著水桶和漁具,翻過堤岸邊的護欄,沿著堤岸外墻的梯子下到河邊。這種行為十分危險,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意外。記者為他們捏了一把汗。
下到河邊後,他們把漁網撒到河裏,耐心等待。不一會兒,漁網裏就有了魚。於是,他們趕緊收網,把捕獲的魚放進水桶,然後把漁網再次撒到河裏,繼續捕魚。
講述:有人捕了上百斤魚
陳先生告訴記者,他是上午11點左右發現有人非法捕魚的。
“那位穿綠色衣服的男子,就是用漁網來捕魚。他起碼撒了六七次網。每次收網的時候,網裏都有七八條魚,運氣好的時候有十幾條。每裝滿一桶,他就把桶拿上來,放在摩托車上,然後由另外一名男子騎車帶走。”陳先生說,這些魚最輕的都有一兩斤重,算下來,綠衣男子捕撈了上百斤魚。
說到這裏,綠衣男子已經爬上了堤岸,手裏還拿了一張漁網,裏面有好幾條魚。或許是掙紮時用力過猛,一些魚兒的身上滲出斑斑血漬。
看到記者背了一個相機包,綠衣男子麻利地把水桶放上摩托車,然後騎車離開。
幾分鐘後,市中區水務局的工作人員趕到現場,及時製止了現場非法釣魚捕魚的行為。隨後,工作人員在市民的帶領下,找到了已經放好漁具的綠衣男子,告訴他現在是禁漁期,不能捕魚。綠衣男子滿口答應。
哪知道,中午1點50分左右,綠衣男子竟然再次來到這裏捕魚。記者得知消息後,迅速趕到現場。一位中年婦女看到記者拿出相機拍照,故意大聲說道,“你在拍啥子哦?!”借機給綠衣男子通風報信。綠衣男子隨即停下了手裏的活兒,然後爬上了堤岸,騎著摩托車離去。
部門:禁漁期嚴禁捕魚
隨後,記者把此事告訴了市中區水務局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每年的2月1日到4月30日是樂山地區的禁漁期。期間,禁止一切在天然水域的捕撈和垂釣活動。此前,樂山市水務局和樂山市公安局發布了聯合公告,將相關規定告知市民。如果在禁漁期內發現非法捕撈行為,他們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處理。此外,他們也將加大巡查力度,並歡迎市民撥打舉報熱線:2420286、2436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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